光頭男桃園當街擄走女學生 檢方起訴建請從重量刑

桃園王姓男子試圖性侵女學生未果,遭警方逮捕移送。(警方提供/賴佑維桃園傳真)

桃園市54歲王姓男子上月23日傍晚5時許,在桃園市大園區持尖刀隨機強押女學生上車試圖性侵,24日凌晨0時警方將其逮捕。檢方偵結後,依妨害性自主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王姓男子上月23日下午駕車在大園找尋落單女性犯案,1名剛放學的女學生被強擄上車,至觀音區某公園時,學生趁王男小解逃離求救。王男展開逃逸,不過被警方攔捕送辦。

檢方調查,王男駕駛的轎車內,有多件女學生逃離時,遺留個人物品。採集到女學生身上微物跡證,發現與王的DNA相符,檢察官認爲,王男公然擄人以逞獸慾,使被害女學生身心嚴重受創,並對社會治安造成巨大沖擊,犯後猶砌詞狡辯,毫無悔意,依照刑法第222條第1項第8款之攜帶凶器加重強制性罪嫌將其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另外警方迅速整合情資,掌握相關事證,鎖定特定對象,迅速破案。檢察長王俊力日前也至大園分局楊梅分局頒發榮譽狀,嘉勉其對桃園社會治安維護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