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楊再春被決定逮捕
正義網記者10月11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貴州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楊再春(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黔東南州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黔東南州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楊再春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楊再春 資料圖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3月20日通報,楊再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貴州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9月4日通報,楊再春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楊再春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爲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私德不修,搞錢色交易;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公司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楊再春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再春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作者:李夢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