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3雲林段4死車禍 檢察官聲押肇事遊覽車司機

國道3號雲林縣斗六段21日發生遊覽車與自小客車碰撞車禍,造成4人死亡,雲林地檢署認爲遊覽車陳姓駕駛涉嫌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22日凌晨1點許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翻攝自臉書國道公路警察局/張朝欣雲林傳真)

國道3號雲林縣斗六段21日發生4死22傷嚴重車禍,1輛遊覽車與1輛自小客車碰撞,造成遊覽車內1對母子、自小客車男駕駛與女乘客死亡,雲林地檢署認爲遊覽車陳姓駕駛涉嫌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22日凌晨1點許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院上午11點許裁定收押。

新竹耀羣科技公司21日舉行員工旅遊,準備到雲林劍湖山遊樂園1日遊,遊覽車載着員工行經國道3號雲林斗六路段264公里處,與1輛小客車發生碰撞,造成4死22傷憾事,遊覽車上2名死者爲11歲男童與47歲母親,小客車死者爲52歲男駕駛與61歲女乘客。

警方調查,遊覽車上死者男童與母親,2人坐在車內最後一排,均有系安全帶,但仍因頭部撞擊而身亡;自小客車則嚴重扭曲變形,駕駛與乘客被夾在車內,搶救後宣告不治。

雲林地檢署21日晚間10時許,完成4具大體相驗程序,經漏夜偵訊,認爲遊覽車陳姓駕駛涉嫌《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第284條過失傷害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22日凌晨1點許,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