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四號豐潭段確定1/16通車 江啓臣要求經費分攤比例不變
立委江啓臣昨日邀請內政部、交通部及臺中市政府等單位,研商東豐快經費分擔事宜。(立委江啓臣服務處提供)
立委江啓臣昨日邀請內政部、交通部及臺中市政府等單位,研商東豐快經費分擔事宜。(立委江啓臣服務處提供)
立法委員江啓臣昨日邀請內政部、交通部及臺中市政府等單位,研商東豐快經費分擔事宜、國道四號豐潭段施工進度及未來與東豐快銜接工程規畫;監督地方交通建設進度,並要求各項工作務必如期如質完成。江啓臣強調,物調費用不該由地方政府獨自負擔,中央與地方需負擔的比例,不應該受到任何影響或變動。
江啓臣會中決議,中央政府依規定必須負擔的東豐快經費比例,不應改變;因國道四號豐潭段將於明年1月16日通車,有關東豐快與國道4號豐潭段增設交流道銜接段的計劃,臺中市政府必須儘快啓動完成可行性評估,向高公局申請經費執行。
江啓臣表示,東豐快速道路是他長期以來爲山城民衆爭取的重要聯絡道路,這條道路在2014年開工,原定2020年可完工,卻因故遭到延宕。盧秀燕市長上任後積極推動復工,停工許久的第3標在今年10月底已經標出,但臺中市政府也同時面臨長期停工帶來的物價上漲問題。
今年初臺中市政府估計東豐快整體需求經費已增加至130億餘元,至今年底,最新的經費需求若含立交共構經費高達190億餘元,這個金額是原計劃覈定經費的二倍。江啓臣對於經費高漲極爲不滿,他直言若非停工、長期延宕,這條道路早已完成,當初決定停工的代價是100億元,這個工程因延宕衍生的鉅額費用,相關單位應該究責,不應該由臺中市民獨力承擔。
江啓臣說,2013年胡志強市長任內就與中央確定東豐快速道路的經費負擔比例,由中央負擔73%,地方負擔27%,10年來這條道路歷經停工、二階環評的程序,總經費已由原本91億元漲調至167億元,若再加計立交共構的經費,全案執行經費高達190億餘元。
針對國道四號豐潭段建設進度,上週江啓臣質詢交通部王國材部長,交通部已規畫在明年1月16日通車,國道四號豐潭段完工通車後,將構成大臺中地區完整外環高快速公路網;紓解國道1號豐原大雅段交通嚴重壅塞情形,通車後,國道四號與東豐快的銜接工程也更爲重要。
臺中市政府表示,將依「高速公路增設及改善交流道設置原則」,向高公局提出「立交共構」計劃,申請經費執行。江啓臣強調,立交共構經費約23.5億元,請臺中市政府儘速完成可行性評估,向高公局申請國道基金經費補助。後續作業時程,中央與地方應相互合作,讓這條銜接道路可以早日完成,提升民衆交通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