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擬修刑法「防軍事假訊息」 政院:以不侵害新聞自由爲前提
國防部研擬針對散播軍事假訊息修刑法因應,也引發新聞自由相關討論。對此,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 16日表示,任何修法都應該以不侵害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爲前提。
國防部爲防中國大陸藉由「新三戰」散播軍事假訊息,研擬修訂刑法155-1條,意圖散佈、傳述有關軍事戰演訓、軍備研製採購謠言或不實訊息導致危害於公安,最重可處2年以下徒刑。其中,若是透過媒體等傳播工具犯罪者得加重其刑,引發壓縮新聞自由爭議。
對此,Kolas 16日表示,臺灣是民主自由的國家,守護人民的言論自由與媒體的新聞自由,但也因爲如此,臺灣的自由開放也導致假訊息攻擊的頻率越來越高,任何帶着特定敵意、明知而捏造危害國安的假訊息,都不被允許。但我們堅持任何修法都必須以不侵害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爲前提。
Kolas 指出,國防部建議法務部新增刑法155-1條,僅在部會討論階段,行政院也尚未收到國防部建議修正的內容,無法進一步評論,但堅守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的立場不會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