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法案幾乎全違憲 國民黨團批「國恥日」
針對國會改革法案,憲法法庭今日宣判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國會調查權、藐視國會罪等違憲,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下午舉行記者會迴應,書記長林思銘稱今日爲「國恥日」、「憲政史上一大恥辱」。前監察委員仉桂美說,弱化的國會是全民莫大的災難。記者屈彥辰/攝影
針對國會改革法案,憲法法庭今日宣判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國會調查權、藐視國會罪等違憲。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下午舉行記者會迴應,書記長林思銘稱今日爲「國恥日」、「憲政史上一大恥辱」。前監察委員仉桂美說,弱化的國會是全民莫大的災難。
林思銘說,大法官是憲政最後一道防線,做出這樣的判決,根本是附隨民進黨不演了,府、院、黨團聯手大法官公然挑戰民意,大法官自甘墮落,甘爲府院黨打手。他稱這次爲「憲政危機」,是我國憲政史上一大恥辱。過去8年在民進黨一黨獨大情況下,立法院根本是執政黨立法局,本屆國會呈現三黨不過半,人民期待落實監督制衡下的三權分立結果,卻讓人民期待落空。今爲國恥日,國民黨團對綠油油大法官判決無法同意,表達最強烈抗議。把國會的牙齒都拿掉了,如何發揮監督功能?大法官此次解釋背離民意。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說,判決結果與預期差不多,在大法官針對國會改革法案暫時處分凍結後,那時就可以預判大法官早已做成心證,今天憲法法庭判決只是再次證明這羣大法官是「保皇大法官」。 她質疑,官員於國會說謊不用負責嗎?人民僞證要被制裁,官員在國會說謊卻不必受行政或刑事處罰?
仉桂美表示,大法官是司法最後守護神,此案完全背道而馳,大法官沒有造法權,我國非美國司法審查制,此案大家非常清楚,是經過立法院2分之1委員三讀通過,棄多數不顧而提出覆議,覆議失敗後仍不服輸,所以此案大法官不應受理,卻把政治問題當成司法問題處理。
仉桂美提到, 此次判決是開倒車,若以國會調查權來看,在釋字585號解釋,319偵調會那時的權限較現在大,不知道爲何大法官趨向萎縮立法院權限?另外,藐視國會罪、僞證罪在美國、德國都是入刑法的,中華民國大法官很寬大,行政官員來國會做僞證與否可清楚用事實判定,或是否違反誠信原則,這是國家最基本原則,如果都違反卻不入刑,爲何中華民國法制比其他國家更倒退,等於鼓勵官員說謊且毫無責任。
仉桂美指出,此次判決中,只要是有拘束力的部分,大部分都宣告違憲,甚至連行政罰鍰的部分都是。民國94年通過「行政罰法」,立法院竟不能用,被宣告違憲,臺灣有非常多法學專業者,此事絕對可受公評。社團法人、利害關係人拒絕提供資料,原條文可科處罰鍰,竟也被認爲違憲,立法院武器在哪裡?沒有看過這麼弱勢的立法權,弱勢立法權是保障無能政府,這是違反民意的,在咎責這部分是明顯失衡,實務上一定會碰壁。
仉桂美更說,如果調查權僅及於官員且是部分權限,涉及違反公共利益的案件,官員來都可以拒絕回答,請問調查權武器在哪裡?她不知道爲何要開倒車,弱化的國會是全民莫大的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