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權限疑義 立委聲請釋憲遭不受理 原因曝光

立法委員李俊俋等38人,因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權限疑義事件,認爲國家安全會議應受立法院的監督,聲請釋憲案。(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委員李俊俋等38人,因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權限疑義事件,認爲國家安全會議應受立法院的監督,聲請釋憲案,司法院大法官認爲,聲請人就國安會的性質及定位,究有何因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未具體說明,決議不受理。

立委李俊俋等人主張,現行政府體制下,國安會秘書長的職權不明,且國安會、國家安全局與行政院之職掌是否互相沖突,已生爭議;國安會應受立法院監督,因我國現行政府體制不明,故應先行定位國安會之性質,立法院始得妥適監督。

釋憲聲請書指出,立法院得設各種委員會,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人員到會備詢,但立法院是否得邀請國安會秘書長到會備詢,仍有疑義;國安會秘書長如爲總統的幕僚,則其前往內政部警政署等機關視察,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