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隊選手邀請程序失當 球員工會要求協助選訓
去年12強賽,球員工會爭取陪同球員全程參與,發現對於被視爲「國球」的棒球運動,在組織「國家隊」的態度與策略上,存在需全盤檢討的問題。
球員工會表示,主管單位雖聲稱「選訓」爲專業程序,球員工會不應參與干涉,但在邀請球員時,僅將入選名單交由球團、教練團聯繫,卻沒有清楚爲受邀球員針對「參賽保險內容」或「選手契約風險」提供權利、義務的溝通評估,導致無參賽意願的選手(身體疲憊、傷勢未愈…等),往往基於人情壓力而被迫加入。
球員工會希望往後比照美、日、韓職,由球員工會協助選訓,作爲邀請球員參賽的唯一窗口,與球員溝通參賽意願,降低因參賽而衍生之復健、照顧…等非賽事本身的爭議。
而今年羅嘉仁選手,在經歷世界12強棒球賽受傷、手術及保險理賠程序後,目前已展開漫長且未知的復健歷程,球員工會在協助與陪伴的過程中,也發現幾點不足之處,包括保險明顯不足、以及缺少傷後關心與照顧。
球員工會指出,國內球員大多爲單數年合約,雖然保單精神內須涵蓋「球團不得於合約期間解約」的協議,但對於較爲嚴重的傷勢,卻無法提供「永久失能」或「更高額度」的保險額度,導致球員於受傷後,僅能被動期待球團的後續照顧。
保單中僅有醫療給付,但卻缺乏「復健」照顧。雖然中職規章中已明訂復健責任,但倘若球團只提供「最基本」復健照顧時,球員便僅能「自費」尋求更合適的復健管道。
羅嘉仁現況就是自費於臺北租屋,並參加符合其需求之復健課程,費用由經紀公司負擔,而他受傷至今已逾半年,除母球團外,僅有國家隊郭泰源總教練主動來電關心傷勢,其餘主管單位包含「12強賽的承辦單位」、「遴選球員的選訓單位」、「負責後勤支援的組訓單位」或「風光執掌國家隊的帶隊單位」,似乎都隨賽事結束人間蒸發,遑論對選手提供協助、關心。
▲羅嘉仁。(圖/記者季相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