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英雄館等落日條款 擬再延5年
圖爲臺北國軍英雄館。(資料照片)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8日進行「發展觀光條例」70-2條修正,教師會館、國軍英雄館、警光山莊、青年活動中心等原定2025年1月21日退場,會中通過立委陳雪生提案版本,將退場期限再延長5年至2030年1月21日,草案送院會前將交付黨團協商。
許多民衆對國軍英雄館、教師會館、警光山莊、勞工育樂中心、青年活動中心等單位並不陌生,這些據點通常位於偏遠風景區或市區內交通便利點,價格又比同級別旅館便宜,熱門的會館一房難求。
這些招待所原是軍警公教、特定事業人員的福利,後來也開放外部人士訂房,本質上與旅館無異,經營要求上卻不如旅館業般嚴格。觀光署於2015年增訂「發展觀光條例」70-2條,這些會館必須在10年內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旅館業登記,才能繼續營業。
據統計,目前列管118家會館中,有9家轉型旅宿業、16家依規費法收取費用、7家轉作其他用途,另有22家未定案、31家放棄經營,以及33家有意持續經營旅宿。成功轉型的案例,包括日月潭教師會館、福華公教會館、富源蝴蝶谷渡假村等。
交委會昨討論「發展觀光條例」70-2條修正,陳雪生提案將落日條款再延後5年,強調觀光署不該勒令會館轉型,阻斷許多家庭的生存權、工作權,尤其疫情一下就過去3、4年,很多作業被耽擱。
立委李昆澤、何欣純則表達反對,認爲對遵守規範的業者不公平,且近10年未轉型、再延長時限也沒用。由於各方僵持不下,最終由委員投票表決,以同意7票、反對6票,通過陳雪生提案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