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敗訴確定 欣裕臺及中投轉國有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2016年底作成處分,要求國民黨應移轉其持有欣裕臺公司、中投公司的股權爲國有,最高行政法院25日駁回國民黨的上訴,全案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8年前作成處分,要求國民黨移轉其持有欣裕臺及中投公司的股權爲國有,國民黨不服提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認定,無法認定2公司的股權是符合政黨本質與民主法治原則的財產,25日判決國民黨要將股權移轉國有,約156億元資產全數充公,全案確定。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昨日表示,國民黨被民進黨政府清算並沒收財產,已經不是新聞,時過將近8年,現在只是司法確定,將來都會記入歷史,「民主政治能否把一個政黨合法取得的財產,用特別條例來沒收,將來會由歷史來公斷」。國民黨已經沒有任何黨產與資源,但仍走過這幾年的辛苦,相信未來不怕任何的困難。
黨產會認定國民黨「金雞母」中投及欣裕臺公司股權,是不當取得的財產,2016年11月29日處分,命國民黨移轉中投及欣裕臺公司的全部股權爲國有。國民黨不服提行政訴訟,請求法院撤銷黨產會的處分,中投及欣裕臺遭黨產會認定爲國民黨附隨組織部分,2023年最高行政法院判國民黨敗訴確定。
移轉股權部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國民黨從1953年起至1972年,每年度預算都需要仰賴政府補助收入,其比例佔國民黨每年收入5至9成,國民黨的自籌收入,無法支應年度支出,預算累計不足額達2億3519萬多,歷年黨費收入、黨員特別捐等,顯不可能成立及增資中投等公司的資本。
北高行認爲,無證據足以認定國民黨出資及增資中投的資金來源,符合政黨本質與民主法治原則的財產,黨產會推定國民黨取得的中投等公司所有股權爲其不當取得的財產,於法無違,判國民黨敗訴。案經國民黨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爲,原判決沒有違背職權調查原則、判決不備理由等違法情事,昨日判決上訴駁回,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