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修正動議未過! 不當黨產確定從民國34年起清算

▲立法院針對黨產條例進行表決。(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楊佳穎臺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25日繼續處理《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草案,上午終於進入逐條討論階段。針對「起算日期」爭議,初審條文民進黨修正動議中,均規定起算日期爲民國34年8月15日起,而國民黨團修正動議中,起算日期則延至民國80年5月1日。最終經表決,通過民進黨版本,確定起算日期爲民國34年8月15日起。

初審條文第五條規定,政黨、附隨組織自民國34年8月15日起取得,或交付、移轉、登記於受託管理人,並於本條例公佈日時尚存在之現有財產,除黨費政治獻金、競選經費之捐贈、競選費用補助金及其孳息外,推定爲不當取得之財產。

對此,民進黨立委吳秉叡表示,民國34年8月15日在歷史上是日本戰敗日、國民黨接收,過程中很多原來應屬於全國人民的財產,卻登記在國民黨或其附屬組織下,「真正不當黨產最嚴重是這時候」,以及隨後而來的白色恐怖。他強調,一定要在這日期上明確追查財產來源,若國民黨在個案上認爲來源得當,可提出證明委員會也會給予承認,並不嚴苛,且相關黨費、政治獻金等國民黨也能繼續使用,「請國民黨委員不要繼續把抄家滅族掛在嘴上」。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則說,黨產條例討論的偵結點,就是是否爲針對性立法,而民進黨委員也在發言時坦承針對國民黨唯一立法。她指出,憲法第七條爲平等原則中華民國不分男女宗教階級黨派一律平等,若今天認爲政黨管理監督很重要,「爲何不是把所有政黨都納入條文規範範圍?」將日本戰敗投降日與國民黨接收財產劃上等號,無法服衆也不明確,因此國民黨提出修正版本,建議民國80年5月1日起,現在正運作的政黨都要納入黨產處理規範。

最終,民進黨、時代力量提案記名錶決,而經表決以贊成72、反對31、棄權0,通過民進黨版本;另外,國民黨團修正動議條文則有贊成32人、反對71人、棄權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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