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女酒後獻身 補習班主任呷幼齒遭訴
新北市某補習班李姓班主任3年前與一名國三女學生相戀,少女酒後獻身,兩人多次發生性行爲,今年初李男提分手,少女因愛生恨告知父親,怒告李男性侵,板橋地檢署依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嫌將李起訴。
根據起訴書指出,30多歲已婚李姓男子在新北市一家補習班擔任班主任,在民國96年間結識來上課的國三女學生,兩人漸生情愫陷入熱戀,在97年2月至98年8月間,多次在住處發生性行爲。李男今年年初向少女提分手,少女疑因愛生恨,將兩人交往一事告知父親,不慎透露偷嚐禁果之事,父親一聽報警控告李男性侵。
警方調查時,少女供稱第1次發生性行爲是在酒後向李男獻身,員警懷疑男方涉嫌趁少女酒醉時發生關係,依涉犯乘機性交等罪嫌送辦。檢方偵辦期間,李男坦承發生關係,也知道少女未成年,因擔心涉婚外情遭前妻提告,因此不斷澄清兩人交往時,已恢復單身。
檢方調查發現,少女能清楚描述當晚性行爲的過程及細節,隔天還逗留男子住處多時,未對外求援,之後仍與李男交往併發生性行爲,認定兩人爲合意性交, 但李男行爲仍觸犯刑法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因此依法將他提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