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李明哲將服刑期滿 安排返臺
2017年11月28日,李明哲因被大陸指控「顛覆國家政權」一審被判5年,隨即入監服刑,加上先前遭監視居住、羈押的時間,5年刑期已滿。圖爲先前出庭照片。(中新社)
在大陸服刑將滿5年的李明哲的後續動向引起臺灣關切,大陸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在13日記者會上正面迴應表示,李明哲服刑期間的健康、通訊良好,由於疫情緣故從2020年暫停親友的現場探訪,但明確指出李明哲近期即將5年服刑期滿出獄,並由相關單位安排返臺事宜。
陸委會昨迴應,第一時間已告知家屬,並已協調相關單位進行協助返臺的準備工作,務求讓李明哲能在最短時間內平安、順利安全返臺。陸委會還提到,這段時間包含長沙臺商協會榮譽會長林懷、岳陽臺商協會會長蔡祖柱、國內外各界及民間團體,以及在處理本案提供協助的各有關方面及人士,政府表達感謝之意。
林懷錶示,李明哲出獄後近日將從廈門搭機返臺。他說,在兩岸交流受阻後,包括急難救助等任務都由各地臺商協會會長承擔。作爲會長,是以服務檯資企業和臺胞爲宗旨,不分政治背景和黨派立場。由於兩岸的政策法規差異,臺商協會會長提供服務時承擔風險,要有法律意識。
據瞭解,李明哲妻子李淨瑜過去赴湖南探視李明哲16次,在當地期間林懷均大力協助。而林懷日前遭控涉嫌獲得大陸當地臺辦資金,以辦餐會、資助返臺機票等方式,拉擡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選情。今年1月臺北地院依違反選罷法判處林懷3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對此,大陸全國臺灣同胞投資企業聯誼會創會會長張漢文還率領約16名臺商赴海基會聲援林懷。海基會當時則迴應願意全力協助提供林懷相關法律協助。
國臺辦13日舉辦例行記者會,本報記者提問有關正在大陸服刑的李明哲具體狀況、出獄時間與後續安排。馬曉光說明,李明哲案從2017年11月一審宣判,刑事判決的法律文書依法及時送達被告人和辯護人,且李明哲未提出上訴。從入監服刑以來,監獄方面也依法依規保證健康、通訊等權益,整體身體狀況平穩。
針對探視部分,馬曉光則說明,2020年以來根據疫情防控需要,監獄方暫停所有受刑人親屬的現場會見。而根據生效刑事判決,李明哲將於近期執行5年有期徒刑期滿、依法釋放,有關方面近期將安排李明哲返臺。
NGO工作者李明哲2017年3月入境,5月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大陸國安機關拘捕,後續被起訴並判刑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也成爲首名被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的臺灣人。
稍早國際特赦組織臺灣分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和臺灣人權促進會等8個民間團體,曾估計李明哲刑滿時間(含折抵監視居住、逮捕時間)爲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