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法是國家發展的災難? 港湖女神高嘉瑜霸氣批張景森大放厥詞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批張景森大放厥詞。 (中時資料照)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今日於立院內政委員會質詢表示,國土法立法精神應要保護山林而非開發山林,日前行政院政委張景森於網路貼文說「國土法是國家發展的災難」,大放厥詞,非常不應該。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第15條不會處理,不會再送到政院,此案也不會再討論。
行政院於今年2月20日提出國土法修法草案,其中第15條部分條文「全國國土每十年通盤檢討一次、直轄市、縣(市)每五年通盤檢討一次,並做必要變更。但必要情事時得適時檢討變更,其內容及程序予以簡化,簡化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政院版的國土法第45條部分條文「中央主管機關於本法施行後兩年內公告施行全國計劃,直轄市、縣(市)於公告後一定期限內,完成擬定及審議作業。而一定期限由中央主管定之。」此兩條修正條文引發外界質疑,認爲將會造成空白授權的問題。
張景森於今年2月,在臉書發表千字文迴應政院所提出的國土法修法草案並指出,現行國土法僵化無彈性,不修法不行,政府應提出合理法律修正,否則就是個災難。
高嘉瑜質問徐國勇:「現在的國土法是國家發展的災難嗎?所以張景森的意思是國土法就是要以國家發展爲前提來做計劃嗎?」徐國勇迴應:「我和張景森是平行的關係,我不好意思去批評他。」
高嘉瑜說,行政院應該去考量的是人民詬病的工廠輔導法、農地工廠就地合法的問題,而這幾年社會和立院所努力的美意,卻被張景森的千字文打臉。
高嘉瑜質疑,張景森現在還在督導國土法修法嗎?徐國勇迴應,政院版本已經送到立院了,而經過這段時間民間及立院的反映,對於反彈最大的第15條也不處理了,所以此案也不會再送回政院,那政院也沒有條文可以討論了。
高嘉瑜質問,國土法規定,地方每5年通盤檢討一次,但有18個縣市是到今年3月,也就是快到期時才送案給中央,問題出在哪裡?徐國勇表示,有些縣市在農地問題上與地方民衆溝通花了很長時間,另外因爲經過地方選舉後,有些縣市首長更動,新的首長有不同的想法,因此又花了不少時間調整。
徐國勇表示,當時政院希望用「一定期限」,是因爲各縣市有不同量能,所以希望能夠分別指定時間。比較窮的縣市可能就要比較長的時間,財政狀況比較好的縣市可能需要的時間就比較短。但若最後立院意見仍是希望固定時間,也尊重這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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