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114年上路 雲林7月起辦20場說明會

雲林縣長張麗善。聯合報系記者蔡維斌/攝影

雲林縣議會總質詢今天仍圍繞着國土計劃法,縣長張麗善表示,國土計劃法與現行的區域計劃法大不同,縣府在26日前彙集各方意見向中央表達異議,同時從7月起展開20場說明會。

雲林縣府昨天宣佈第3階段劃設會比照屏東縣府採二分法,私人土地全劃爲農2、公有土地劃爲農1,以利私人土地地主保留未來彈性變更機會。

雲林縣議會今天最後1場縣政總質詢,縣議員不分藍綠持續針對國土計劃法提出質詢。

國民黨雲林縣議員李明哲指出,屏東縣農1只劃設4400多公頃,雲林縣劃6萬多公頃,雲林農民也想要改變,期待日後發展有機會翻身,爲維持糧食安全要有對等補償,要求雲林縣府爲農民權益、地方發展要堅持,一步都不能讓。

張麗善答覆,中央在今年4月26日才公告土地管制規則,其中罰責、檢舉人獎金、建蔽率、容積率與現行區域計劃法大不同;她感謝議員們在議會期間爲農民發聲,縣府26日前彙整各方意見向中央提出異議。

張麗善說,國土計劃法施行後,不僅影響農民權益,也影響雲林未來發展,縣府規劃7、8月在20鄉鎮市各舉辦1場說明會,由地政處、農業處和城鄉發展處針對其業務向民衆報告,讓民衆瞭解自身權益,同時傾聽民衆心聲。

民進黨雲林縣議員蔡孟真提醒縣府,縣府到地方辦國土計劃法說明會時,相關單位在論述上須更爲嚴謹,針對法條、罰則等詳加論述,要以深入淺出的方式讓農民瞭解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