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資委:國企到2025年必須普遍推行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制度

新華社北京9月27日電(記者任軍、王希)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王宏志27日表示,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競爭上崗、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要在“更廣”“更深”上下功夫。國有企業到2025年必須普遍推行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制度。

王宏志是在當日舉行的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2024年第三次專題推進會上做出上述表示的。

“要清晰界定退出標準,進一步規範退出情形,防止只有制度,沒有動作。”王宏志說,深化提升行動實施以來,尚未開展該項工作的企業,原則上都要在今年年底前真正行動起來。同時要防止簡單以調整退出比例劃線、搞“一刀切”,真正體現強激勵硬約束。

王宏志表示,2023年啓動的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總體進度符合預期,實現了時間過半、任務完成過半,在加強科技創新、構建產業體系、服務國家安全等方面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

“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仍有很多硬骨頭要啃。”王宏志表示,下一步,將聚焦重點難點,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進一步完善企業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注重培育科技領軍企業,深化職務科技成果賦權改革,強化科研人員激勵,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二是進一步優化佈局推動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防止過度競爭;積極用數智技術、綠色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加大戰略性重組、專業化整合和前瞻性佈局力度。

三是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現代公司治理。推動黨委(黨組)前置研究事項清單更加精準、務實,推動外部董事作用發揮更加顯著。

四是進一步深化市場化經營機制改革。在收入分配上,推動各項科技創新激勵措施落實落地,同時加強兜底保障,推動薪酬分配進一步向基層苦髒險累一線崗位傾斜。

五是進一步完善國資國企管理監督體制機制。理順公共管理部門和國資監管機構的職責邊界;推進權責清單動態優化;強化創新包容,推動盡職合規免責取得新進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