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新華社北京9月11日電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

《若干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強監管、防風險、促高質量發展爲主線,充分發揮保險業的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大力提升保險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推進金融強國建設,服務中國式現代化大局。

《若干意見》要求,深刻把握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主要內涵,牢固樹立服務優先理念,助力築牢經濟安全網、社會保障網和災害防控網。提出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蓋面穩步擴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務持續改善、資產配置穩健均衡、償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內控健全有效的保險業高質量發展框架。保險監管制度體系更加健全,監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到2035年,基本形成市場體系完備、產品和服務豐富多樣、監管科學有效、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保險業新格局。

《若干意見》強調,要嚴把保險市場準入關,嚴格保險機構持續監管,嚴肅整治保險違法違規行爲,有力有序有效防範化解保險業風險。要豐富巨災保險保障形式,積極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擴大健康保險覆蓋面,健全普惠保險體系,提升保險業服務民生保障水平。要聚焦國家重大戰略和重點領域,服務科技創新和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提升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要持續健全保險市場體系,持續深化保險業重點領域改革,持續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要提升產品定價精準性,提高數智化水平,增強保險業可持續發展能力。要健全央地協同工作機制,深化部際協調聯動,強化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政策協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