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彥君北捷隨機砍4人「只算傷害」 一審輕判3年!

郭彥君北捷隨機砍4人一審判決出爐,依傷害罪判刑3年。(示意圖記者孫曜樟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捷隨機砍人事件25日一審宣判出爐!無業男郭彥君今年7月20日持刀臺北捷運中山站隨機砍人,不但砍傷4名乘客,還恐嚇說要殺光所有人,最後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士林地院審理案情郭男懺悔說「沒有惡意致人於死,希望懇求諒解。」認爲他無殺人犯意,依4個傷害罪合併判決3年有期徒刑

27歲的郭彥君因爲被親人趕出門,心情不好便前往中山捷運站附近閒晃,隨後在附近超商偷了一把水果刀,從中山站4號出口搭手扶梯向下,接着在8秒內一路刺傷站在手扶梯右側的4位民衆,其中一名遭砍傷的劉姓女子忍痛大喊:「那個人有刀,趕快跑!」讓附近其他人及時疏散,避免了事態擴大。

▲郭彥君面對檢方偵訊表示,一切都只是爲了泄憤。(示意圖/記者孫曜樟攝)

郭彥君走下手扶梯後,捷運保全也迅速趕到,並持滅火器與他對峙,最後經中山站站長出面勸說,郭彥君才單膝下跪將兇刀棄置於地,其他人一擁而上將他壓制在地。檢方偵查認爲,郭男曾經說「沒人阻止會繼續殺到全部的人都死光。」爲了情緒發泄才犯案。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將他起訴。

檢察官表示,希望能從預防的角度從重量刑,防止類似案件再度發生。但法官依郭彥君懺悔說「沒有惡意致人於死,希望懇求諒解。」認爲他無殺人犯意,最後依4個傷害罪合併判決3年徒刑,偷竊作案用的水果刀也依竊盜罪判刑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