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夜點費爭議有解 1.5萬人適用

經濟部國營會發言人胡文中指出,目前在各級法院中還有約200多個與夜點費納入退休金計算相關案件,原則上都會請各事業單位與這些勞工進行和解,讓這些勞工可以適用夜點費納入計算退休金的新制。

經濟部表示,爲體恤這些輪班人員夜間辛勞,各事業早年即有準備宵夜或點心,並於1948年改以現金髮放「夜點費」,因其系屬「勉勵與慰勞」性質,故歷來各事業未將「夜點費」納入計算退休金。隨着經濟情勢發展,勞動部於2005年修正勞基法施行細則,刪除「夜點費非屬工資項目」之規定,而以往法院雖有認定「夜點費非屬工資」之判決,近年來,司法實務見解亦已漸趨認定「夜點費應納入計算退休金」,經濟部再經過多次開會研商獲致共識後,報請行政院同意將夜點費納入計算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