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再欽等人臺南學甲不法掩埋爐碴 環團:仍有數十萬噸未清除完

▲臺南環保團體指出,郭再欽等人於學甲農地及學甲工業區非法掩埋爐碴,非法暴利可高達數十億,臺南地檢署起訴該案不法掩埋爐碴,請臺南市政府要求郭再欽等全部清除掩埋爐碴。(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環保團體指出,郭再欽等人從2011年起,於學甲農地及學甲工業區挖取原土販賣後再回填爐碴,非法暴利可高達數十億,臺南地檢署檢察官起訴該案不法掩埋爐碴,至今臺南市政府仍未要求郭再欽等全部清除掩埋爐碴。

民衆黨立委陳昭姿辦公室特舉辦現勘,會同臺灣水資源保育聯盟、臺南市環保聯盟、臺南社大發展學會及監督施政聯盟等環團代表及李新進里長,調查學甲興業段804-2國有地及全程興業廠房下不法掩埋爐碴超過27萬噸爐碴,應全部清除。

學甲李新進里長表示,根據檢察官起訴資料,郭再欽等人於學甲工業區超過12公頃土地,不法掩埋爐碴超過58萬噸,農地不法掩埋爐碴也接近十萬噸,至今學甲興業段804-2國有地及全程興業所不法掩埋爐碴共超過27萬噸爐碴,至今仍未全部清除,請臺南市政府要求郭再欽清除。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臺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長陳椒華表示,臺南市政府至今仍未要求郭再欽清除全部爐碴,此舉無異圖利郭再欽等人。今天現勘目的在瞭解國有地興業段804-2土地下爐碴是否清除乾淨,也要追問臺南市政府爲何不要求清除全程興業廠房下面超過27萬噸爐碴,臺南市政府本應要求清除,卻同意設置監測井不必清除爐碴,有圖利違法情形。

陳椒華又表示,2016年10月前檢察官還在調查學甲興業段804等地號掩埋爐碴案時,臺南市政府明知該地有埋爐碴,卻仍於2016年6月發給全程興業工廠覈准設立,市府發照明顯有嚴重瑕疵。2022年12月檢察官起訴郭再欽不法掩埋爐碴,全程興業工廠下不法掩埋爐碴超過27萬噸,至今卻不必清除,臺南市政府明顯圖利郭再欽等人。

臺南市社區大學發展學會研究員晁瑞光表示,請臺南市政府依法挖除乾淨,而且應該嚴辦不法以昭公信,目前只會讓人對政府失去信心,再利用變成不可用。

有關學甲爐碴案,臺南市環保局表示,在學甲爐碴案件調查過程中,環保局全力配合檢調單位,並強制要求業者清除農地上掩埋的爐碴。至目前爲止,包括學甲大灣段農地及興業段61、240、804-2等可執行爐碴清除的範圍內,均已清理完畢。至於陳昭姿委員所指「未清除的部份」因其上方已興建廠房,爲保障廠房所有者之權益,目前採取監控的方式處理,定期進行地下水監測及土壤採樣,目前檢驗結果皆低於標準值。若未來具挖除可行性時,立即責令清除爐碴。

環保局指出,有關興業段804-2土地,經查該土地區分6個區塊進行開挖驗證作業,清理期間本局3度前往確認各區塊是否完成清理,且每次驗證前均通知國產署、環管署及產發署一同前往,確保公開透明,除開挖確認未見有爐碴外,並於2024年3月21日針對土壤進行重金屬檢測,確認土壤無污染之虞。環保局表示,學甲大灣段農地及興業段61、240、804-2等可執行爐碴清除的範圍內,除了一小塊因安全性考量,清除速度較慢,擬於年底會完成,其餘均已清理完畢。

針對學甲區興業段516等地號的填埋物,環保局依法要求清理義務人進行清理。考量該案址廠房系依合法程序興建,因此,在爐碴未完全清理之前,環保局要求義務人先進行環境監測。若爐碴挖除具可行性,將立即啓動清理作業,而非以監測替代清理工作。另清理義務人所提出的環境監測計劃經環保局於112年4月10日審查完畢後,即定期進行地下水監測及土壤採樣,經檢驗土壤及地下水皆低於標準值,尚毋需進行場址之土壤及地下水整治。

市府環保局強調,學甲爐碴案之清理執行採取現場錄影及網路直播,公開清運工作日誌及各階段處理及檢測資訊,要求清理之效率及全民監督之公開機制爲全國首創,也是全國第一個完成非法爐碴場址清除的地方政府。市府秉持透明和合作精神,自發現以來皆積極配合、主動查辦,要求清除義務人清運完畢,後續也進行環境污染檢測。

此外,爲防堵類似案件發生,臺南市政府也邀集檢警單位,組成「環檢警大聯盟」,專門揪出不肖環境污染業者,並運用攔查、UAV空拍蒐證、衛星變異點等科技辦案等多管齊下取締非法,一旦破獲非法就嚴加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