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水務信息披露違規收證監會罰單

因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情況及未及時披露重大投資事項,國中水務(600187)收證監會罰單。

10月7日晚,國中水務公告,2024年9月29日,公司及公司股東鵬欣集團收到證監會黑龍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證監會查明,2018年至2020年期間,國中水務通過與第三方聯合成立私募股權基金、購買商業承兌匯票、購買資產管理計劃、與關聯方聯合成立企業等方式向關聯方鵬欣集團、鵬欣建安、春冠物資、宜睿國際、鵬欣房地產提供資金,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

其中,2018年資金佔用發生額11.5億元(佔2017年末經審計的淨資產31.45%),期末餘額4億元(佔2017年末經審計的淨資產10.94%);2019年資金佔用發生額13.6億元(佔2018年末經審計的淨資產38.88%),期末餘額7.6億元(佔2018年末經審計的淨資產21.72%);2020年資金佔用發生額2億元(佔2019年末經審計的淨資產5.79%),期末餘額7.93億元(佔2019年末經審計的淨資產22.97%)。

《決定書》顯示,國中水務既未及時披露,也未按照證監會規定,在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年度報告中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情況,導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截至2023年4月,被關聯方佔用的資金及利息已全部歸還。

另外,經查明,國中水務還存在未及時披露重大投資事項的違法事實。

具體情況爲,國中水務於2021年12月24日與上海文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簽訂《項目合作協議》,擬成立合資公司共同收購山東泉林集團有限公司破產重整標的資產。

其中,上海文盛出資11.4億元持有合資公司60%的股權,國中水務出資7.6億元持有合資公司40%的股權。國中水務於2021年12月27日向上海文盛支付1.5億元履約保證金。

證監會調查發現,國中水務上述事項未經董事會審議,未及時披露,遲至2022年5月18日在《關於對2021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工作函的回覆公告》才予以披露。

證監會表示,上述違法事實,有國中水務相關公告、財務報告、工商資料、財務資料、合同文件、銀行流水、相關單位提供的資料和情況說明、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證監會認爲,國中水務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的行爲,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構成《證券法》所述違法行爲。時任董事長尹峻、總裁丁宏偉是信息披露的主要負責人,未及時組織國中水務進行信息披露,保證相關定期報告的完整性,未勤勉盡責,是該違法行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董事會秘書莊建龍、財務總監章韜未盡到合理注意義務,未勤勉盡責,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鵬欣集團與國中水務信息披露違法行爲具有直接因果關係,姜雷負責鵬欣集團的經營管理,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另外,國中水務未及時披露重大投資事項的行爲,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構成《證券法》所述違法行爲。時任董事長張彥、總裁丁宏偉、董事會秘書莊建龍是信息披露的主要負責人,未及時組織國中水務進行信息披露,未勤勉盡責,是該違法行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財務總監章韜未盡到合理注意義務,未勤勉盡責,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對此,證監會黑龍江監管局決定,對國中水務存在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等違法事實,黑龍江證監局責令公司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800萬元的罰款;對鵬欣集團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的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張彥、總裁丁宏偉、董事會秘書莊建龍等相關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相應罰款。

國中水務表示,目前,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開展。對於《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涉及的相關事項,公司已進行深刻的自查自糾及整改,未來公司將積極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質量,強化規範運作意識。

國中水務主營市政供水、污水處理、新型城鎮分佈式供排水一體化等,2024年上半年營收8549萬元,同比下滑29.85%,淨利潤518萬元,同比下滑8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