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一區原紀委書記誣告陷害多人,案件詳情披露——

新京報訊 據“清廉龍江”微信公衆號6月13日消息,爲了強化對誣告陷害行爲的警示震懾,切實樹立爲擔當者擔當、爲幹事者撐腰的鮮明導向,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機關、黑龍江省公安廳通報了7起懲治誣告陷害典型案例。

其中,披露了孫某某誣告哈爾濱市公安局相關黨員幹部案。

通報顯示,2015年12月至2021年3月,孫某某在先後擔任哈爾濱市公安局某分局局長和哈爾濱市某區紀委書記、監委主任期間,爲使自身在提拔時獲得競爭優勢以及發泄對他人提任職務的不滿,捏造事實,虛構舉報人,撰寫舉報信60餘封,指使他人向省紀委監委、哈爾濱市紀委監委等相關單位郵寄,反映哈爾濱市公安局6名黨員幹部行賄受賄、貪污、搞不正當男女關係等問題。

經查,孫某某涉嫌誣告陷害罪,同時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並涉嫌犯罪。2023年9月,省紀委監委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相關規定,給予孫某某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3年12月,富錦市人民檢察院將孫某某涉嫌誣告陷害等犯罪案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編輯 劉茜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