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發《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規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持續深化地質災害防治改革,進一步完善海南省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

根據地質災害風險普查成果分析,截至2022年12月底,海南省累計查明1653處地質災害(孕災)點,其中人爲活動引發地質災害1556處,佔比爲94.13%;自然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97處,佔5.87%;人爲活動已成爲引發海南省地質災害的主要因素。對此,《意見》提出,2025年底前,以海南省地質災害“遏增量、減存量”專項治理爲抓手,通過制度建設和工程治理,堅決遏制人爲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增量、減少存量地質災害隱患。以國土空間智慧治理平臺3.0爲基礎,常態化實施“天空地內羣”等防治手段,有效識別和防禦自然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2035年前,全面建成集調查評價、監測預警、防禦避險、綜合治理爲一體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全方位提升海南省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基本消除存量地質災害隱患威脅。

在加強人爲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源頭管控方面,《意見》提出,強化規劃引領地質災害防治,強化地質災害對規劃編制的反向約束,規避地質災害風險;加強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工程項目管控,從項目可研、初設、建設用地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審批、項目施工設計審批、竣工驗收等不同環節明確各部門地質災害防治的責任和工作要求,從而遏制新增工程活動引發地質災害;進一步明確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在農村宅基地選址和農房報建中的指導作用,對不同評估結果的農房報建、邊坡支護工程提出具體要求;夯實管行業管地災職責,細化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在完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防控體系方面,《意見》要求,確定防治重點區域和目標,構建“海洋災害、地質災害和氣象災害”三災耦合體系下“風險區+流域線+隱患點”地質災害區域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專業化+普適性”監測網絡,爲精細化預測預警和地質災害“風險區+流域線+隱患點”防控體系構建夯實工作基礎;健全完善羣防羣測體系,不斷提升羣測羣防幹部羣衆識災報災、監測預警和臨災避險應急能力;提升氣象風險預警預報能力,實現地質災害易發區市縣級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全覆蓋;搭建地質災害防禦管理平臺,爲隱患識別、動態監測、預警預報及指揮調度提供決策支撐。

《意見》要求,加快推進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加大對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力度,有計劃、有步驟地加快實施地質災害綜合治理,有效減少地質災害隱患對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的威脅;實施公路沿線地質災害專項治理,消除公路建設引發地質災害威脅。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保障機制。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構建政府領導、部門協調、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地質災害防治組織體系;強化自然災害綜合防治指揮體系,將地質災害綜合防治指揮融入省防風防汛防旱指揮部、省減災委員會;進一步細化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職責分工,構建地質災害防治齊抓共管的責任體系;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能力建設,建立完善與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需要相適應的地質災害羣測羣防和技術支撐體系;將地質災害防治和治理工程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和普及教育,切實提高全民落實源頭防災、科學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尹建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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