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豚頂球傳達何種教育?動保團體要求依法函釋禁止
海委會代表接獲陳情書。圖/海豚微笑應援會提供
動保團體「海豚微笑應援會」今至行政院前抗議,指出高智商、高社羣性的海豚,被刻意包裝成「娛樂效果十足」的商業表演及付費體驗,質疑「看海豚頂球、搖呼拉圈,是要傳達什麼樣的知識與教育?」要求政府應依「野保法」函釋禁止鯨豚表演。
海豚微笑應援會指出,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年10月針對「保育類海豚不應做商業利用與表演」提出質詢,當時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迴應,海洋教育不需要使用動物,但隨後海委會竟在書面報告推卸責任,稱「野保法」、「動保法」及「動物展演管理辦法」皆未明文禁止,需透過修法才能達成。
陳椒華11月再提出「海委會應函釋海域保育類動物不應進行商業性表演及與人互動」臨時提案,要求海委會2個月內提出「海域保育類動物不應進行商業性表演及與人互動」函釋,共獲12名立委連署。
海豚微笑應援會表示,農業部去年已依「野保法」函釋「陸域保育類動物不得進行表演及與人互動」,但除了陸域保育類動物,也應禁止海域保育類動物表演。但至今仍有10多隻海豚在海洋樂園,違反其自然天性的動物表演,如揹負工作人員、搖呼拉圈、用尾鰭承載全身重量在水面上「行走」等,遊客甚至付費就能指示海豚親吻臉頰、手掌、發出海豚音或繞圈等。
海豚微笑應援會說,這些高智商、高度社羣性的海豚被刻意包裝成「娛樂效果十足」的商業表演與付費體驗,質問「看海豚頂球、搖呼拉圈傳達的到底是什麼樣的知識與教育?」政府難道要持續默許傳遞這樣的反教育給下一代?
海豚微笑應援會表示,海豚表演、甚或是圈養海豚,在國際上已被認定爲不人道象徵,至今已有數十個國家紛紛立法禁止海豚圈養、表演,訂定退場機制等。但我國主管機關仍不斷許可海洋樂園繁殖小海豚,中央、地方主管機關無視「野保法」精神。
海委會海保署海洋生物保育組長羅進明表示,針對海洋動物權益的照顧,海保署立場明確,對於利用野生動物作爲展演部分也是表示反對,但礙於現行野保法相關法令不夠完備,會盡快與農業部合作推動修法,讓地方政府執行上有所依循。
農業部依「野保法」函釋陸域保育類動物禁止表演,海委會是否也能針對海域保育類動物做同樣的處理?羅進明說,若法律可以授權明確的話,進行相關作業纔有依循。
動保團體「海豚微笑應援會」今至行政院前抗議,要求政府應依「野保法」函釋禁止鯨豚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