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擅換土 北市處長自請處分
民進黨臺北市議員童仲彥昨天指出,萬華區和平西路正興建林蔭大道,施工單位把土壤載來,但這要用來植樹的土壤,竟疑似是建築廢土。
臺北市公園處表示,和平西路3段林蔭大道綠美化工程契約規定應提供砂質壤土或壤土,公園處於土壤進場前,檢測土質爲合格,不過廠商卻以不同壤土進土,恐已涉及背信、詐欺,已請政風單位介入瞭解,若查屬實將移送法辦。
張其強表示,公園處除限時下午5時30分以前運走現場所有壤土,暫置供調查外,廠商觸犯政府採購法101條第1項第3款擅自節省工料情節重大,將處以最重的停權處分,處長也因督導不周已自請處分。
公園處處長張鬱慧表示,廠商以棄土混充檢驗合格壤土,可惡至極,除將依契約規定罰款外,並立即予以停權處分,另主管調離現職、監工予以行政處分,她自己督導不周也有責任,已自請處分。103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