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明確春節期間不得亂漲價

春節將至,爲進一步維護好全市重要民生商品以及相關服務的市場價格秩序,切實確保春節期間市場價格基本穩定。今天,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規範春節期間廣大經營者價格行爲的提醒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爲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對推動商品和服務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