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水費不公平 工商界:所有人都應負擔用水成本
行政院會通過《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讓開徵耗水費有了法源基礎,經濟部已開始規劃,對每月用水超過1000度的工業大戶,開徵耗水費。不過工商協進會秘書長範良棟6日直言,「所有用水人都應負擔用水成本,纔是公平的狀況」,不應只針對工業用戶徵收耗水費。
範良棟6日出席工商協進會「工商講座」,他在主持講座時指出,在臺灣的用水分配當中,農業用水佔了71%,民生用水佔20%,工業用水佔9%;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多數工廠都有實施廢水回收措施,且廢水回收率高達7成,因此政府應鼓勵廢水回收再利用,「而不是對他們(工業用水大戶)徵收耗水費」。
範良棟認爲,所有用水人都應負擔用水成本才公平,政府可在水費方面進行調整,至於耗水費的公平性問題,工商協進會近期會向行政院、經濟部反應。
經濟部水利署說明,開徵耗水費的目的,是鼓勵廠商節水、使用再生水,對於節水錶現優異的廠商,已規劃最高60%的優待減徵措施,待水價合理化之後,耗水費將融入水價費率中反映,不會有重複課徵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