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准,河北工程大學2024年擬面向社會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河北工程大學是河北省重點骨幹大學,河北省人民政府與水利部共建高校,河北省重點支持的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河北省文明校園,博士學位授予單位。新校區佔地4098畝,坐落在中國歷史文化名城、“成語典故之都”邯鄲市。
學校由原河北建築科技學院、華北水利水電學院邯鄲分部、邯鄲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邯鄲農業高等專科學校於2002-2003年合併組建而成。建校70餘年來,傳承發揚“崇德尚善、精工鑄新”校訓精神,培養了20餘萬畢業生,涌現出衆多傑出專業技術人才和企業高管、政界精英。
學科專業齊全,工程特色鮮明。現有19個教學單位,設有71個本科招生專業,涵蓋工學、理學、管理學、農學、醫學、文學、經濟學、法學、藝術學、教育學、歷史學等11個學科門類,其中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4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32個,通過工程教育(醫學教育)認證專業11個、住建部評估專業3個。擁有1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水利工程)、18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6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1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水利工程爲河北省一流學科建設項目優先支持學科,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機械工程爲河北省一流學科建設項目重點培育學科。
科學研究與社會服務成果豐碩。近五年承擔國家級科研項目88項,其中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2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研究計劃項目1項、國家區域創新發展聯合基金項目1項;省部級科研項目456項。獲職務發明專利429項,發表SCI收錄論文1738篇。獲省部級科研獎勵84項,其中河北省科技進步獎一等獎2項、自然科學獎一等獎1項、技術發明獎一等獎1項、社科優秀成果獎一等獎3項,水利部大禹水利科學技術獎(科技進步)、中國鋼結構協會科學技術獎等行業科技獎勵一等獎13項。建有國家級技術轉移示範機構1個、教育部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1個,省級重點實驗室、省級協同創新中心等省級科研平臺55個。主辦《河北工程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社會科學版。
國際交流與合作成效顯著。先後與英國、美國、德國、日本等20個國家和地區的60餘所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學術交流合作關係,與20餘所高校開展雙學位和交換生項目,與愛爾蘭唐道克理工學院合作舉辦土木工程專業本科教育項目。建有河北省引才引智示範基地、河北省外國院士(諾獎)工作站及河北省國際科技合作基地。招收來自巴基斯坦、贊比亞、貝寧等國家的留學生,現有在讀留學生81人。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採取單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佈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擬聘人員公示、辦理聘用手續、訂立聘用合同等步驟進行。
四、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35週歲(1988年12月11日至2006年12月11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2024年河北工程大學擬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河北工程大學202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附件1),其中專業參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
本次招聘部分崗位用於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4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覈合格後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後(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2、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對於取得海外院校學歷學位或畢業於國內院校自設學科的考生,如專業名稱與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單位(部門)根據應聘人員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研究領域及畢業院校開具的學科專業證明等材料進行綜合研判,嚴格把握,統一標準,做出決定。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在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聘崗位。
迴避關係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於“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係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迴避”的規定。
五、招聘程序
通過河北人社網(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工程大學校園網“人才招聘”欄(https://www.hebeu.edu.cn/zhaopin.htm)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電子郵箱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12月11日9:00-12月17日18:00。
報名電子郵箱:gcdxgkzp@hebeu.edu.cn
請將《河北工程大學202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河北工程大學202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附件3)、藍底1寸免冠照片(電子版)、身份證、各學歷階段的畢業證、學位證(缺一不可)和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掃描一併打包後發送電子郵件(郵件主題及文件名格式均爲:報考崗位名稱+崗位代碼+姓名+學歷學位+專業)。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繫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2.資格審查
由河北工程大學人力資源處組織各個二級招聘單位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3.准考證發放:考生領取准考證時間、地點由河北工程大學人力資源處確定並負責通知考生。
4.報名要求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024年應屆畢業生在報考時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需預畢業院校出具在讀學習證明,需寫明入學及預計畢業時間,所學專業,能否如期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在讀期間的現實表現,有無違紀違法記錄等內容,由學院及學籍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報考人員應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和信息真實、準確,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對於發現有弄虛作假、舞弊等行爲,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及聘用資格。有關違紀違規行爲將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進行處理。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繫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5.開考比例
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於3:1,若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招聘考試
招聘考試分爲筆試和麪試兩部分。
1.筆試
(1)筆試採取閉卷的方式,筆試內容包括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主要測試應聘人員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業務知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筆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爲60分。
(2)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筆試成績,通過筆試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等將在河北工程大學校園網“人才招聘”欄(https://www.hebeu.edu.cn/zhaopin.htm)發佈,請應聘人員及時登錄網站查詢,學校不再以其他任何形式告知。
2.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依據筆試成績在最低合格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並列的都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面試採取現場答題方式進行,包括抽籤確定順序、回答問題、評委評分等環節,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業務能力。面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爲60分。面試當場打分,面試成績採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爲面試成績。
(4)資格複審:面試前,由河北工程大學人力資源處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複審。資格條件複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准考證、畢業證、學位證和有關材料原件以及複印件。經複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024年畢業,但資格複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參加資格複審,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或證書與證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
(5)面試成績當天在考場外張貼,考生可以電話諮詢面試成績。
3.總成績合成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總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爲6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面試成績均按百分制折算。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筆試、面試全過程由學校紀檢部門監督。
(三)體檢、考察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比例內末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按以下順序確定體檢人選: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殘疾人,學歷(學位)較高者,面試成績較高者。體檢工作由河北工程大學人力資源處統一組織,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由各二級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並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並從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
經考察、體檢合格的,確定爲擬聘用人選,在河北人社網(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工程大學校園網“人才招聘”欄(https://www.hebeu.edu.cn/zhaopin.htm)進行公示,公示期爲7個工作日。
(五)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併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覈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別提醒: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爲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覈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六)其他事項
通過河北人社網(https://rst.hebei.gov.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通過河北工程大學校園網“人才招聘”欄(https://www.hebeu.edu.cn/zhaopin.htm)公佈招聘過程中准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筆試及面試相關通知、體檢人員名單等信息,請考生注意查看。對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爲,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政策諮詢電話:0310-3969025、0310-3967125(河北工程大學人力資源處)
監督舉報電話:0310-3969280(河北工程大學紀委)
監督舉報電話:0311-66908845(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工程大學
2024年12月9日
附件:
1.《河北工程大學202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xlsx
2.《河北工程大學202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xlsx
3.《河北工程大學202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xlsx
來源:邯鄲人才網訂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