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冷藏車違規乘人致8人窒息遇難 律師:司機最高或面臨7年有期徒刑

央廣網北京6月17日消息(記者王晶)據河南省平頂山市葉縣融媒官微消息,6月15日22時許,一輛車牌號爲豫DJ103F的輕型廂式冷藏貨車違規乘人,行駛至葉縣洪莊楊鎮境內(蘭南高速平頂山站出站口西500米加油站)時,司機發現車廂內8人窒息昏迷,迅疾撥打120進行緊急搶救。經全力搶救,截至16日3時,8人不幸遇難。

該起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目前,貨車司機和相關責任人已被控制,善後工作已經展開,具體原因正在調查中。多位律師認爲,司機在本次事故中負主責或全責,或最高面臨7年有期徒刑。

律師:司機及所屬單位需對死者家屬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冷藏車不允許載客,這是違法行爲,需要對於司機和司機所屬公司要根據有關法規進行處置。也就是說,被掛靠公司要承擔相關的法律和經濟責任,掛靠司機承擔連帶責任。”可持續交通創新中心研究員李紅昌接受央廣網記者採訪時表示。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分析本起事件認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對因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財物遭受重大損失的,構成交通肇事罪,構成該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體而言,本案中,司機不顧他人生命安全、違規載人,致8人死亡,司機在本次事故中負主責或全責。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屬於“其他特別惡劣情節”,因而司機最高面臨七年有期徒刑。在本案司機及所屬公司存在重大過錯,除了刑事責任之外,故司機及所屬單位也需要對死者家屬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一名知情村民告訴媒體,8人並不是第一次乘坐冷藏車返村,但之前都沒出事。“葉縣離平頂山比較近,有的路線只要20多分鐘,貨車前面除了司機,還有其他同乘的人。”

專家提醒:貨車、農用車、超員車輛、非法運營的“黑車”等四類車輛坐不得

李紅昌表示,我國有嚴格的冷藏車技術規範和運營管理規定,包括《關於加強冷藏保鮮道路運輸車輛管理的通告》等,對於從業人員有明確要求,要求企業有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從安全角度來看,根本不能允許冷藏車輛搭乘乘客等無關人員。”他說。

許浩表示,相關法律明確規定,貨運機動車是禁止載客的。這是因爲貨運機動車的設計初衷是爲了運輸貨物,而非載人。貨運機動車需要附載作業人員的,應當設置保護作業人員的安全措施。冷藏車作爲貨運機動車的一種,更不能載人。

而從車輛設計角度來看,冷藏車的車廂是爲了裝載貨物而設計的。其內部空間狹小、通風不暢,且缺乏必要的安全設施。在這樣的環境下,搭載乘客極易造成缺氧、窒息等危險情況。因此,從設計初衷來看,冷藏車就不應該搭載乘客。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孫遜警官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冷藏車的車廂專爲貨物冷藏而設計,並不具備載人的條件。在密閉的環境下,人員容易發生缺氧、窒息等危險。

李紅昌認爲,如果在公司經營條件下,司機是代理人,安全責任主體是公司經營者。當然,若司機直接是運輸合同簽署者,就會直接承擔運輸安全責任。也就是說,對於出現冷藏車出現安全傷亡事故,就需要公司承擔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該事件也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專家提示,不是所有車輛都能隨意乘坐——貨車、農用車、超員車輛、非法運營的“黑車”等四類車輛都坐不得。例如,貨車、農用車等安全性能差,切勿隨意乘坐,農用車、貨車等一般車身較大,重心偏高,車輛安全性能較差,特別是在違法載人的情況下,一旦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或發生側翻等事故時,易導致羣死羣傷事故。

更多精彩資訊請在應用市場下載“央廣網”客戶端。歡迎提供新聞線索,24小時報料熱線400-800-0088;消費者也可通過央廣網“啄木鳥消費者投訴平臺”線上投訴。版權聲明:本文章版權歸屬央廣網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轉載請聯繫: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創的行爲我們將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