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明年將除役 核廢料存放問題望修法立法解決

核三廠二號機明年停機後,將進入除役計劃。本報資料照

臺電核三廠二號機明年5月17日將停機,核三進入除役計劃,臺電在恆春召開「除役計劃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公聽會」,面對居民質疑的安全性、回饋金、工作權等問題迴應,臺電副總許永輝也針對最重要的核廢料問題,表示會針對修法、立法方式解決,明年可望有新作爲。

核三廠一號機已在7月27日停機,二號機也於明年5月17日停機,接着核三廠就要進入除役作業,預計25年內分4階段進行。公聽會包括許多學者、環保人士、地方民代、民衆都到場參與,並提出相關問題。

針對除役的安全性問題,臺電指出核三廠除役期間,廠區內外會進行輻射監測;廠房會等污染物完全移除後才最後拆除,確保符合相關輻射安全規定。除役後回饋金則將依照「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及核電廠除役完成前回饋要點」,除役期間地方回饋金將持續依法回饋。

最多質疑的核廢料問題,臺電副總許永輝表示,臺灣的低階及高階核廢料的確遇到最終處置場選址及公投等問題,不過臺電會積極以修法、立法方式來解決,希望明年可以有新作爲,不過除役期間仍會維持固定核安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