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雪峰 | 農民與中國現代化

賀雪峰 摘 要

如何處理與農民的關係問題一直是中國現代化的核心問題。新中國前三十年,通過城鄉二元體制,藉助統購統銷制度,農村爲中國工業化提供了原始資本積累,從而使中國在最短的時間建立了完整的國民經濟體系,實現了新中國的工業化。改革開放以來,藉助中國廉價農村勞動力和土地制度優勢,中國承接國際產業轉移的歷史機遇,成爲世界上最大的製造業基地,變成“世界工廠”。當前時期,中國正在通過產業升級,變“中國製造”爲“中國創造”,通過產業提檔升級,發展新質生產力,跨越中等收入階段,進入發達國家行列,大量農民不僅進城務工經商而且開始融入城市。但農民進城仍然具有脆弱性,保留農民返鄉權利,充分利用“保護型城鄉二元結構”建立高水平的市場—社會體制,形成市場體制與社會體制的高水平的對衝、互補與平衡,將大大緩解中國現代化進程中可能出現的危機,助力中國現代化實踐。只有充分認識到農民在中國現代化中的重要性,解決好現代化進程中的農民問題,中國現代化的任務才能完成,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才能實現。

一、引 論

近代以來,中國的仁人志士前赴後繼探尋救國救民真理,經過一百多年努力,當前中國已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經濟總量全球第二,平價購買力早已是世界第一,工業製造能力世界第一。雖然目前中國仍然是發展中國家,卻已步入中等收入國家行列,獨立、富強的目標可以說已經達到,正努力向高收入階段邁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一定會實現。

從全世界來看,19世紀末形成的世界體系金字塔結構的塔尖構成基本上沒有改變過。當前公認爲發達國家的只有三十多個,總人口不到九億,主要爲歐盟國家以及美國、日本、韓國、澳大利亞、新西蘭等。百餘年來世界體系塔尖結構保持穩定,或者說發展中國家很難躋身發達國家行列,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塔尖國家形成了既得利益集團,主要是西方發達國家集團,再加上後起的日澳等。西方發達國家集團憑藉在工業化進程中的領先地位,形成了有利於自己的規則體系,即所謂“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當然不會隨便允許其他國家進入塔尖。二是發展中國家在發展過程中,後發優勢往往變成後發劣勢,這種劣勢主要表現爲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不同階級、族羣之間的鬥爭容易激化,政治不穩定,經濟發展成果毀於一旦。

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從一個貧窮落後的國家發展成了中等收入國家,創造了世界發展史上的奇蹟,源於兩個重要的條件:第一是新中國所建立的獨立、統一的政治體制,中國共產黨強有力的集中統一領導,使中國可以避免政治上的不穩定。第二是中國農民爲現代化提供了巨大支持,中國社會結構始終保持着彈性與活力。

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或中國現代化,從新中國成立算起可以分爲四個階段,即1949—1978年的前三十年;1978—2006年取消農業稅前大概三十年的時間;2006—2035年,按國家戰略,2035年是中國基本實現現代化的時點;2035年至本世紀中葉,中國全面實現現代化的階段。農村和農民在現代化進程的四個階段中具有不同位置,發揮着不同作用,毫無疑問都是特別重要的基礎作用。某種意義上說,正因爲新中國採取了正確的農業農村農民政策,纔可以在七十多年裡取得經濟發展奇蹟。前三十年,農業和農村爲中國工業化提供了原始資本積累,同時,通過人民公社強動員,農村基礎設施、公共服務以及人力資本都獲得了巨大提升。改革開放起始至取消農業稅之前,通過發展鄉鎮企業,提供高素質勞動力,發展了生產力,爲出口導向的“中國製造”提供了優勢。藉助充裕又高素質農民工,“中國製造”席捲全球。取消農業稅以後,農民進城加速,國家資源下鄉加速,農村爲缺少進城機會的農民羣體保底。因爲有農村退路,農民就敢於義無反顧進城到市場上闖蕩。隨着越來越多農民進城,留在農村的農民就有更多獲利機會,留守農村的青壯年農民通過捕獲這些機會發家致富。2035年中國基本實現現代化,首先是中國城市經濟的突圍,農村將更多發揮保障與支持作用。在2035年至本世紀中葉的第四個階段,城市將更大力度反哺農村,更加現代的農村和農業成爲可能,到本世紀中葉全面實現現代化的時點,“農業強、農民富、農村美”的全面鄉村振興時刻也會到來。

不同時期,鄉村具有不同的命運、使命和前途。第一個階段,鄉村高度組織動員起來,不僅爲城市工業提供源源不斷且往往沒有回報的資源積累,而且進行內部建設,將人多地少形成的剩餘勞動力組織起來建設基礎設施,提供公共服務,典型是興辦教育、醫療。第二個階段,通過恢復家庭經營,激發了農戶內在生產積極性,農業中釋放出了大量剩餘勞動力,他們先進入鄉鎮企業後進城務工經商,極大地推動了中國經濟發展。第三個階段,越來越多農村青壯年勞動力進城,農村出現了老齡化、空心化,這個時候的農村不僅爲缺少進城機會的農民提供了與土地結合起來的收入、就業、意義,而且爲進城可能失敗農民保留了返鄉退路,從而爲中國現代化提供了應對各種危機的迴旋餘地。第四個階段,中國現代化已基本實現,國家有能力建設一個更加美麗的鄉村,鄉村復興就有可能。

中國現代化是一個整體,包括城市和農村,也包括科技、工業和農業。實現中國現代化就是要實現城市現代化、農村現代化、工業現代化、科技現代化以及農業現代化,等等。任何一個部分沒有實現現代化,都很難說中國全面實現現代化。同時,中國現代化內部各個部分之間並非齊頭並進、等量齊觀的,而是有主次、先後的。當前階段,中國現代化的重點和關鍵顯然在城市,因爲城市爲科技進步和產業升級提供了最基本的空間;從產業上講,當前中國產業主要且越來越集中到二、三產業上,尤其集中到具有顯著國際比較優勢的“中國製造”和突破西方“卡脖子”技術上,農業現代化的重點仍然是要爲缺少城市就業機會的、數以億計農民弱勢羣體提供收入、就業等保障,而不只是農業效率。某種意義上說,正是不怎麼現代的農業爲數億農民提供了保障,城市現代化纔有空間,中國現代化纔有能力應對各種風險挑戰,中國的發展纔不會因爲政治社會不穩定而功虧一簣。一直到2035年基本實現現代化,不再需要兼顧解決農民問題的農業現代化纔有可能。2035年基本實現的現代化仍然不是高水平的,甚至仍然是不穩定的,因此就需要有進一步發展。直到本世紀中葉全面實現現代化,這第四個階段纔開始進入“強富美”鄉村振興的新階段,這個階段也將是一個很長的歷史時期。

中國鄉村是一個複合體,在當前的中國,鄉村同時具有多種屬性和特質。依託土地的農業、人與自然的關係、村社集體經濟與組織、村莊熟人社會,爲仍然留守農村或進城可能返鄉的農民提供了生產和生活的空間。中國農民都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每戶都有承包地,有宅基地,在宅基地上建有住房,作爲村社集體成員享有集體收益分配權,是村莊主人。在村莊生產生活,缺少城市二、三產業收入,收入不會太高,致富空間不很大。又因爲農村有自然經濟,有村社集體,有熟人社會關係,村莊生活成本很低。對於缺少進城機會的農村弱勢羣體,鄉村空間爲他們提供了基本保障與退路。此外,鄉村還爲已走出鄉村的農村人提供了鄉愁、牽掛和魂牽夢縈的家鄉。鄉村是中國人的牽掛與宗教,作爲家鄉的鄉村可以爲所有中國人提供人與自然、人與自己內心世界和諧相處的遠方。

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離不開農耕文化,離不開鄉村大地。中國的前途決定鄉村的前途,鄉村的前途繫於中國的前途。正如中國現代化決定農業農村現代化,農業農村現代化繫於中國現代化。後文我將從幾個方面對於本人以往研究中就農民與中國現代化關係提出過的幾個命題進行再度審視。

二、農村是中國現代化的穩定器與蓄水池

我在《新鄉土中國》一書結語中提出:在中國現代化建設的過程中,農村是社會的穩定器與勞動力的蓄水池。應當說,過去二十多年中國現代化實踐驗證了這個判斷的正確性。

亨廷頓在《變革社會中的政治秩序》一書中通過對世界上各個國家現代化的總結得出結論:現代化帶來經濟增長,也同時帶來政治不穩定。現代化帶來不穩定的原因很好理解,即現代化造成了發展的不平衡,形成了不同階級對經濟剩餘的集團爭奪,而發展中國家政治制度化水平普遍不高,難以吸收“公民政治參與”所帶來的巨大能量,由此造成經濟分化、社會不公平、政治不穩定。政治不穩定又會進一步反噬經濟發展的成果,導致發展中國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現代化保持了令人驚訝的政治社會穩定,正是政治社會穩定爲中國經濟發展保駕護航,創造了中國經濟持續增長的奇蹟。

發展中國家在現代進程中之所以容易發生不穩定,如上所述,其中一個原因是城市化和市場體制爲經濟發展提供了巨大內生動力,同時又必然會產生出經濟的分化。現代化必然是工業化和城市化,農民進城,脫離傳統村社庇護,卻少有資源;他們被吸納進市場體系,卻不一定能體面地融入城市。一旦出現經濟衰退週期,他們還可能失去就業與收入機會。發展中國家往往缺少可以爲進城農民提供保障的財政能力,結果就是大量進城農民無法在城市體面生活,城市出現了大規模貧民窟。貧民窟本身難以治理,還爲異見政治家提供了最好的土壤,導致國家政治極化,各個利益集團高度組織起來進行鬥爭,在一些國家還會導致軍人干政,軍人政府與政府“輪流坐莊”,經濟政策難以持續。現代化變成“翻燒餅”,進一退三,難有進展。

中國在現代化進程中能夠保持穩定,首要的原因是有獨立、統一的政治體制,尤其是中國共產黨堅強有力的集中統一領導。此外,農村在中國現代化的穩定進程中也發揮了至關重要的基礎作用。

回顧改革開放以來的中國農村發展,國家一直保持了相當穩定的農村政策,從而使村莊始終成爲了中國現代化的穩定器與蓄水池。改革開放初期,分田到戶,農戶重獲農業經營自主權,生髮出巨大生產積極性。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業生產效率大幅度提升。農業生產效率提升,大量農村勞動力就會從農業中釋放出來,離土不離鄉、進廠不進城,進入鄉鎮企業工作,鄉鎮企業崛起;進入20世紀90年代,越來越多青壯年農民進城務工經商,留守農村老年父母仍然耕種承包地,農戶在沒有減少農業收入的情況下增加了城市務工經商收入。越來越多進城農戶有能力在城市安居,將農村獲利機會讓渡出來,留守農村青壯年農民捕獲這些獲利機會,成爲村莊中農;國家通過鄉村振興,爲農村提供了較高水平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雖然農村發展較爲緩慢,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遠不如城市,更沒有城市衆多的務工經商機會,某種意義上講城鄉差距不是縮小了而是擴大了,不過,農村仍然爲留守農村的農民提供了基本保障,同時也爲進城可能失敗的農民保留了退路。

一直以來,國家採取的都是不允許農民失去土地的政策,其中典型就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一再延包,不允許宅基地交易,限制市民和資本下鄉去爭奪農民生存空間,儘可能將農村和農業利益留給農民,同時,國家又向農民開放了幾乎所有城市市場機會,這樣一來,農民就在可以繼續獲得農村與農業利益機會的同時,進入城市務工經商獲取新的利益。

有能力進城的農民進城去了,缺少進城能力的農民就可以從進城農民那裡獲取他們讓渡出來的農村獲利機會。缺少進城能力的農民是農民中的弱勢羣體,正是因爲國家限制了城市資本下鄉,農民中的弱勢羣體也就可以從進城農民讓渡出來的獲利機會中獲益。進城農民也有弱勢羣體,也就是那些可能進城失敗的農民,他們因爲預期可能進城失敗,在進城時就會保留返鄉退路。當缺少進城能力的弱勢農民可以從進城農民讓渡出來的獲利機會中獲益時,他們就不會勉強進城去;當進城失敗的農民有返鄉退路時,他們也就不會選擇在城市漂泊流浪。正是因此,中國現代化進程中就一直沒有出現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的大規模貧民窟。既然農村生活質量要遠高於貧民窟,中國農民都有返鄉權,當他們進城有困難或進城失敗時,他們當然不會選擇留在貧民窟,而願意回到農村。

所有中國農民都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都有土地承包權和村社組織成員權,在村莊中,只要與土地結合起來就可以有收入、就業;村莊熟人社會,非親即鄰;集體經濟爲每個村民提供了基本保障;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成分降低了現金支出壓力;人與自然親密接觸,可以大大緩解精神壓力,等等。總之,只要在村莊就有辦法。可能不富裕,卻足以解決溫飽;沒有城市體面生活,卻比在外漂泊流浪要好得多。

在中國現代化進程中,農民是從農村出發進入城市尋找務工經商機會,他們並非全家進城,而總是在保留農村農業獲利機會的同時進城,進城成功了,全家搬到城市,完成城市化,進城失敗則再返鄉。更爲普遍的情況則是農民家庭長期在城鄉之間往返,往往是年輕人進城年老父母留村,由此形成了所謂的“以代際分工爲基礎的半工半耕家計模式”。這樣一種家計模式使中國勞動力再生產成本很低,這就爲出口導向的“中國製造”提供了大量優質勞動力,使“中國製造”具有巨大的國際比較優勢。某種意義上講,正是藉助“半工半耕”,農村作爲“中國製造”的勞動力蓄水池,使中國可以成爲地位穩固的“世界工廠”,具有巨大的工業生產能力。

正是不允許農民失去土地和家鄉的制度安排,爲缺少進城能力及進城可能失敗的農民中的弱勢羣體提供了基本保障和最後退路,也就是爲中國現代化進程中最爲弱勢的羣體提供了出路,農民弱勢羣體不是流離失所,而是在農村仍然可以獲得體面生活——雖然農村體面生活的質量不如城市體面生活,農民可能仍然嚮往城市生活。他們去一代一代接力,在農村不斷積蓄進城能力。終究絕大多數農民都會進城並在城市體面安居下來。

經濟發展必然要有市場激烈競爭,市場激烈競爭帶來了技術進步和生產力的發展。市場激烈競爭就會有市場失敗,就需要有國家保障。市場機制要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發展中國家卻可能缺乏財政能力保護市場失敗者。如何爲市場機制中的失敗者提供基本出路與基本保障,就是一個嚴肅的政治問題。當農村可以爲數以億計農民弱勢羣體提供保障與退路時,中國就可以更加充分地發揮市場機制在推動經濟發展、技術進步和產業迭代中的主導作用。

市場體制還存在的一個弊病是其週期性。有繁榮就會有蕭條。繁榮時期,幾乎所有人都可以從市場中獲利,蕭條時期,必然會有大量的破產與失業。經濟週期以外還有各種全局性的不確定性,典型如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和2020年新冠疫情。每一次危機都可能是致命的。大部分發展中國家會發生動亂,就是因爲無法度過危機。一次危機可能讓一個國家現代化的所有努力毀於一旦。中國情況有極大不同,因爲中國現代化進程中有農村這個巨大的穩定器。無論多麼大的危機,在中國農村這個穩定器的作用下面都很快可以過去。

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中國2000萬農民工失業。西方媒體大肆報道,認爲中國很難應對這場危機,原因是中國社會保障不健全,一人失業、全家捱餓,2000萬農民工失業,豈不是上億人要捱餓?上億人沒有飯吃,還可能穩定得了嗎?換一個角度思考,全國共有60多萬個行政村,每個行政村按10個村民小組(即生產隊)計算,就有600萬個生產隊。2000萬農民工失業,平均到每個生產隊也就三四個農民工失去工作崗位,他們只是提前回到了農村家中。2008年春節期間大量農民工返鄉時,我正在貴州農村調研,有返鄉農戶說這根本就不是一個問題,因爲失去崗位回家,不就是多一雙筷子的事情嘛。可見,只要有農村退路,無論發生多麼大的危機,中國都有能力應對。很多國家則缺少這種應對能力。在這個意義上講,發生經濟週期性危機,對世界上其他國家的確是危機,對中國來講更可能是危中有機。同樣,2020年疫情期間,有近3000萬農民工春節後留鄉或二次返鄉,也沒有變成危機或造成不穩定,就是因爲中國體制爲農民這個最大弱勢羣體尤其爲農民中的弱勢羣體提供了農村這個基本保障與最後退路。

有了農村這個穩定器與蓄水池,中國現代化就有能力應對危機,有可能更爲徹底地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就可以讓城市容納更多先進生產力,中國經濟就更可能迭代發展。未來十到十五年中,農村仍然是中國現代化的社會穩定器,勞動力蓄水池的作用則會有所減弱。

三、三輪驅動的中國現代化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道路,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工業化和城鎮化良性互動、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相互協調,促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簡稱“四化同步”。在實踐中,“四化同步”容易被誤解爲要齊步推進四化,尤其被誤解爲要齊步推進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有人認爲只有通過集中土地形成規模經營,才能實現農業現代化,因此就要鼓勵農民進城。甚至有人認爲只有讓農民進城,斷絕與農業、農村的關係,鼓勵城市資本下鄉搞現代農業,纔可以實現新型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的同步發展。這種理解顯然將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的關係簡化甚至庸俗化了。中國現代化各個部分與整體的關係遠比“齊步走”要複雜得多。在中國現代化的各個部分中間,起到對現代化支撐作用的很可能不是農業現代化,而是以小農戶爲主體的農業農村經濟,因爲在過去和未來相當長一個時期,農業問題遠不止是農產品供給和農業勞動生產率問題,也並非農業現代化問題,而是與農民問題結合在一起的“三農”問題。

在2035年基本實現現代化之前,農業問題的核心不是農業現代化,而是要爲缺少城市就業機會的數以億計的弱勢農民提供生計,這樣的農業可能不夠現代,也無法讓農民通過農業致富,卻可以爲弱勢農民提供保底與退路。甚至到本世紀中葉全面實現現代化前,農業現代化可能也是中國現代化最後面的一個環節,只有當中國已經真正突破西方圍堵,在城市化和新型工業化方面取得決定性的進展、農業不用再揹負爲農民弱勢羣體提供保底與退路的責任時,農業現代化纔有了徹底推進的條件。當前國家戰略提出要讓小農戶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就是要讓農業現代化在中國現代化各個部分中“慢半拍”,而非進行齊頭並進的現代化。

我在以前的研究中提出“三輪驅動的中國現代化”,主要是希望爲小農經濟長期存在的合理性辯護。“三輪驅動”是說,推進中國現代化的三個輪子應當是(1)小農經濟,(2)“中國製造”和(3)科技進步。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加入WTO以來,中國選擇了出口導向的經濟發展戰略,借國際產業轉移機會,在沿海大力發展製造業,中國成爲“世界工廠”。因爲中國具有顯著的比較優勢,其中核心是優質勞動力和土地制度上的優勢,使“中國製造”具有顯著國際競爭力。席捲全球的“中國製造”爲中國賺取了大量外匯,支持了中國經濟快速成長,推動了中國快速城市化。

曾幾何時,“中國製造”主要靠物美價廉打天下,尤其是價格優勢。“中國製造”重點在加工裝配,核心技術不夠,主要利潤點在外面,品牌、市場也在外面——處在價值鏈底層,賺的是“血汗錢”。儘管如此,通過“中國製造”,勞動力有了工資,通過貿易差賺取了外匯,製造業迅速擴張形成巨大規模,必然推動技術進步,產業之間形成了配套,配套本身就是生產力。與20世紀後期“中國製造”主要靠“三來一補”不同,當前“中國製造”幾乎所有環節都具有了自主性,在產業鏈和價值鏈上的位置不斷攀升,技術水平和產品質量都已達到了遠高於過去的水平。

當前中國經濟發展的關鍵是要突破西方“卡脖子”技術,全面推動科技進步和產業升級,實現中國產業的高端化,由“中國製造”向“中國智造”和“中國創造”升級。只有當產業實現由跟隨、模仿到引領與超越,在產業鏈上由低端走向高端,在價值鏈上由底層進入頂層,中國纔可能大幅度提高人均GDP水平,進入到發達國家行列。

由相對低端的“中國製造”到高附加值的“中國智造”“中國創造”,不僅需要有國家持續的政策尤其是資金支持,還需要充分發揮市場體制的作用,市場體制起作用的機制是“優勝劣汰”。只有通過激烈市場競爭,才能激發企業家精神,通過創新來謀生存。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單一市場,可以在中國市場競爭中優勝下來的產業和企業,必定有能力走出國門參與國際競爭。假以時日,中國產業升級,在國際產業結構中處於優勢位置,西方卡不住中國脖子,這個時候,中國就進入到經濟高度發達階段。一個有14億人口的國家加入到發達國家行列,之前的世界體系金字塔結構必然面臨鉅變。

“中國創造”並不排斥“中國製造”,反而是以“中國製造”爲前提和基礎的。正是強大的“中國製造”爲中國提供了強大的工業能力,也爲中國從國際貿易中獲得了大量寶貴資源,中國用“中國製造”積累資源支持“中國創造”,支持科技進步和產業升級。“中國創造”是建立在“中國製造”基礎上的,中國是有14億人口的大國,絕對不能夠搞產業空心化。對於14億人口的大國來講,要高度警惕簡單排斥所謂“低端製造業”,因爲正是一般所謂“低端製造業”爲中國提供了強大產能,容納了就業,可以支持高端製造業,可以爲“中國創造”提供源源不斷的資源支撐。

當前,“中國製造”正面臨着東南亞、印度、墨西哥等衆多發展中國家的競爭。這些國家目前的優勢是勞動力廉價以及美國主導的產業鏈去中國化的企圖。經過幾十年發展,“中國製造”的優勢現在不只是價廉而且物美,更重要的是,當前中國已形成全產業鏈優勢,具有遠優於一般發展中國家的基礎設施和人力資源。

未來即使完成了產業升級,中國也仍然要保持相當規模的製造業產能,畢竟中國是一個有14億人口的大國。“中國製造”是“中國創造”的基礎,“中國創造”才能讓中國真正邁入發達國家行列,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在從發展中大國一躍而成發達國家鮮有先例的世界百年曆史中,在現有的國際處境中,在可能出現驚濤駭浪的情況下面,以及在衆多發展中國家的追趕下,中國需要實現現代化的突圍,就既要穩住“中國製造”,又要快速升級產業,實現“中國創造”。

穩住“中國製造”,就要有能力直面其他發展中國家的競爭,就依然要靠相對優質廉價勞動力的投入;快速進行產業升級,實現“中國創造”,就要有更多資源用於支持科技進步、產業升級。無論是“中國製造”還是“中國創造”,都需要有一個有效率的市場體制,都要優勝劣汰。

就是說,未來相當長一個時期,國家資源還是要用於追趕而非消費。國家必須要建立一個有效的保障體系,卻可能只有有限資源投入到保障體系建設上來。

實際上,過去數十年,“中國製造”快速發展主要就是依靠了優質充裕農村勞動力,而勞動力之所以具有競爭力是因爲農民工依託農村實現了勞動力再生產。農村勞動力再生產最重要一環是,缺少進城就業機會的中老年農民仍然耕種自家承包地,他們收入不高,消費不多,沒有變成養老危機。正是農民家庭與土地結合起來完成勞動力再生產,青壯年勞動力進城,爲“中國製造”提供了強大的勞動力支持。留守農村的農民家庭,因爲不離村不離土不離家,依靠土地作爲保障,大大減輕了社保基金壓力。而且,正是農業和農村爲缺少進城機會的農民弱勢羣體提供保底、爲進城失敗農民提供退路,農村才成爲中國現代化的穩定器與蓄水池。

因此,過去以及未來相當長一個時期,以農村留守中老年人爲主的小農經濟具有很強的合理性。小農經濟是驅動中國現代化的重要輪子,正是小農經濟爲中國現代化提供了穩定基礎,爲城市市場體制提供了對衝空間,爲“中國製造”提供了廉價高素質勞動力,爲科技進步、產業升級和“中國創造”的成長提供了足夠窗口期,緩解了未富先老的壓力,提供了中國現代化進程中保持政治社會穩定和應對週期性危機的能力。

簡單地說,能同時解決農民問題和農業問題的小農經濟具有三個方面的功能:保持社會穩定、降低社會治理成本、爲經濟週期提供緩衝,加起來提高了中國應對西方打壓時的韌性。

我在《城市化的中國道路》中論述了小農經濟、“中國製造”和“中國創造”三者之間的辯證關係,至今觀點沒變,感覺依然適用於當下,因此再引如下:

在未來30年,中國應採用三輪驅動的現代化戰略:以傳統農業爲基礎的小農經濟繼續爲中國現代化提供穩定器和蓄水池,因此要長期保持,繼續發展;以“中國製造”爲基礎的出口導向戰略要長期堅持,爲中國從世界上獲取資源、技術和資金提供可能,長期保持中國“世界工廠”地位尤爲重要;將傳統農業所提供的穩定的社會基礎和“中國製造”所掙來的血汗錢主要用於發展中國高新技術,推動“中國創造”的成長,實現中國產業升級,並因此能在全球化的國際分工體系中佔據優勢位置。

“中國創造”的不斷髮展壯大,產業升級的由點到面,就爲中國開闢出了全新的經濟格局,那個時候,傳統農業的改造,“中國製造”的改造,就自然而然,順理成章。

三輪驅動的中國現代化所主張的是:我們應當深入到中國國情中分析中國現代化各個部分之間的關係和其中的約束條件,而不是想當然地以爲“小農戶要被消滅”。小農經濟、“中國製造”和“中國創造”並非相互替代的關係,而是相互支持、相互補充、並列前進的關係。中國是一個有14億人口的巨型國家,正在進行史無前例的現代化突圍,只有深入分析國情,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我們纔可能真正全面實現現代化。

四、市場—社會二元體制模型

一般認爲,進一步深化改革也就是進一步市場化。市場化帶來活力、效率和機遇,同時也帶來風險。越是充分的市場制度越需要有效的社會制度來對衝與平衡。發達國家有能力在充分市場與完善保障之間建立平衡,發展中國家則往往缺乏建立完善社會保障的財政能力。中國作爲全世界最大的發展中國家,雖然目前仍然不能建立覆蓋全民的、完善的社會保障,卻通過城鄉制度差異性安排,通過更加充分的城市市場與相對穩健的農村社會,形成了一個具有獨特性的市場制度與社會制度之間的平衡,並因此保證了中國現代化建設中的穩定。城市充分市場制度與農村有效社會制度所構成的現代化建設中的獨特對衝與平衡體制,我稱之爲市場—社會二元體制模型。

當前中國現代化建設過程中所形成的市場—社會二元體制,是中國現代化建設中的獨特經驗,並在中國現代化建設事業中做出了獨特貢獻。總結提煉市場—社會體制模式,有助於我們正確認識國情、認識農村,最爲重要的是有助於我們認識當前的三農政策。

毫無疑問,改革開放以來,充分的市場體制在配置資源中起到了決定性作用,正是藉助市場制度激活了各類經濟主體內在積極性,推動了中國經濟快速增長。相對來講,因爲城市具有規模效益和聚集效應,天然適合二、三產業的發展,城市有着遠比農村多的市場機會,激烈的市場競爭也主要發生在城市。城市有更多市場機會吸引農民進城,中國城市化才能高速發展。2000年中國城市化率才36%,2023年已超過66%。城市有着遠比農村多的經濟機會,農村青壯年勞動力進城務工經商,留守農村的往往是缺少進城能力的“老弱病殘”,農村出現了普遍的空心化、老齡化,農村變得蕭條。城市充分的市場帶來活力與效率,推動產業迭代發展,同時也會帶來風險,產生失敗。到目前爲止,中國並沒有建立完善的、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制。不過,中國通過“保護性城鄉二元結構”在農村保留了一個有效的社會體制,爲缺少進城機會的農民弱勢羣體以及進城失敗農民提供了在農村的保底與退路。

現在的鄉村振興戰略和三農政策目標,就是要在中國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以及鄉村全面振興之前,通過建設農業農村社會體制,爲缺少城市市場機會的農民弱勢羣體提供基本保障與最後退路,從而爲高速現代化的城市市場體制提供對衝與平衡,爲中國現代化提供應對危機的緩衝,最終實現全面現代化。

當前中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農村尤其是農業當然也要受到市場體制的約束,市場規律也當然是要起作用的。不過,因爲中國農業和農村的特殊性,除了市場體制在起作用以外,農業與農村同時也是社會體制。當前中國農業和農村具有的社會體制屬性,建立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基礎上:

第一,農村土地集體所有,農戶具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因爲每個農戶都有承包地,農戶就不僅可以從承包地上獲得收入,而且在心理上感到踏實,任何人都不可以剝奪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第二,農戶可以公平獲得無償使用的宅基地,幾乎每個農戶都建有自己的住房。無論是宅基地還是住房都不能買賣,只能自己住。第三,村莊有大量自然經濟和自給自足經濟成分。發展房前屋後庭院經濟可以滿足農戶家庭部分日常所需。第四,中國農民大都住在祖祖輩輩以來就居住的村莊,村莊既是熟人社會,又是“自己人單位”,是村社共同體。村社共同體可以產生親朋鄰里,生產生活人情三位一體。村社共同體可以爲農民提供相互支持(社會資本),交往產生評價和意義(相互的評價與承認),老有所樂和老有所爲也建立在這樣的交往之中。鄉村社會缺少抽象的信仰,村社熟人社會爲每個人自我實現提供了價值空間甚至宗教空間。村社共同體也是每個農民的歸屬與鄉愁。正是村社熟人社會爲農民提供了交往空間、互助空間、價值空間和意義空間。

簡單地說,中國農村集體所有制讓每個農戶都有屬於自己的土地承包權,歷史形成的村社熟人社會共同體又爲村民提供了互助空間、價值空間甚至意義空間,與土地結合使農村生活成本很低。當前,第一產業增加值只佔國內生產總值(GDP)的7.7%,農業爲全國5億農村居民甚至爲9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提供了基本保障,這些基本保障包括:溫飽有餘(有飯吃有房住),有安全感、歸屬感,有社會關係,可以與土地結合起來獲得勞動權利,獲得農業收入,熟人社會的互助和參與村莊公共事務,保證了政治權利和文化權利。雖然這種基本保障的水平不高,僅靠農業和農村收入也不可能富裕,卻保持了農民在農村有尊嚴的體面生活狀態,這是遠比城市漂泊流浪好得多的狀態。

尤其重要的是,作爲社會體制的農業與農村並非完全市場的,同樣的現金收入在城市生存艱難,在農村卻可能還有富餘,一方面是農村現金開支機會比較少,另一方面是農村大量的自給自足經濟減少了對市場的需求。

當前中國農業和農村相對平均地爲缺少進城機會的農民提供基本保障與最後退路,這個基本保障和最後退路水平不高,卻十分重要。作爲社會體制的農業與農村不僅爲農民中最弱勢的羣體提供了保障,也爲應對中國現代化進程中必然會遇到的各種困難提供了緩衝,如上節所言,也就成爲了中國現代化的穩定器與蓄水池。

不僅當前作爲社會體制的農業農村很重要,未來很長一個時期,我們仍然要保持好農業農村社會體制這一重要功能。以市場—社會二元體制模型來反觀當前學界和一些政策部門、一些地區關於三農政策的主張,就會發現有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第一,片面追求農業現代化,甚至盲目推動土地規模經營,忽視了農業不僅要解決糧食等農產品供給的問題,更要爲農民提供保障與保底。

第二,片面強調發展農村產業,試圖通過發展產業來讓農民致富。實際上農民致富的機會在城市,少數具有區位和資源優勢的農村發展鄉村旅遊等,的確可以增加農民在農村的收入,但這種模式並不可能普遍推廣。

第三,試圖將農村建設得比城市更加宜居,這就忽略了農村當前的核心功能實際上主要是爲缺少進城機會農民提供的基本保障,且基本保障不可能高水平。比城市還要好的農村宜居環境,並非當前時期鄉村建設的目標。

第四,試圖通過“三塊地”改革,借“推動土地要素市場配置”爲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的名義來打農民宅基地的主意,這是危險的,是要不得的。

第五,將鄉村工作的首要目標設定爲讓農民增收致富,是誤解了當前作爲社會體制的農村建設的核心需求。當前鄉村治理的重點是爲農民提供基本生產生活秩序。美好生活要靠村民羣衆自己去創造,增收致富的主要機會在城市,農村和農業的重要功能是保證糧食安全和保障弱勢農民的基本生存權。

中國是一個人口大國,中國現代化史無前例。對於中國來講,城鄉之間往往不僅是城市和鄉村兩種地域的關係,更是現代與傳統的關係、市場制度與社會制度的關係。當前中國快速城市化,核心就是農村人口進入城市,農民從農業產業進入到城市二、三產業,農民從一個相當傳統的社會進入到一個更加現代的社會的過程。進城讓農民有了更多機會,同時又可能更加脆弱。農民在城市化和現代化進程中這種既有機會也更脆弱的狀態,是世界各國現代化過程中的普遍情況。中國現代化與其他國家最大的不同即是,中國現代化進程中形成了制度化的城鄉關係,即城鄉二元體制。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城鄉二元體制鬆動,幾乎所有限制農民進城的體制機制障礙都已清除,卻限制城市資本下鄉,這樣一種城市向農村完全放開,而農村只向城市有限放開的體制,就變成“保護型城鄉二元體制”。正是“保護型城鄉二元體制”,爲現代化進程中相對弱勢的農民尤其是農民中的弱勢羣體提供了基本保障和最後退路。也是因此,中國在現代化進程中保持了超乎尋常的穩定。

正是農村更加社會的體制,爲城市市場體制提供了對衝與平衡。沒有農村的社會體制,城市市場體制就可能缺少緩衝,沒有餘地,風險就會積累、轉化和升級。在中國現代化和城市化的目前階段,要解決好作爲市場體制的城市與仍然保留較多社會體制的農村之間的平衡問題,一方面推進市場化改革,加快城市發展和國內經濟大循環,一方面又爲作爲弱勢羣體的農民尤其是農民中的弱勢羣體保留住農村這個基本保障與最後退路,這需要大智慧。

五、兜底式鄉村建設

鄉村振興是當前三農工作的總抓手。鄉村振興具有強大號召力,內涵也極爲豐富,因此就有各種不同解讀。一方面,經過持續幾十年的高速增長,中國現代化取得巨大進展,目前已跨入中等收入國家行列,正向着高收入國家邁進。中國城市基礎設施和現代化程度一點也不差於歐洲,當然也就不能允許中國“城市像歐洲,農村像非洲”,因此,建設一個與中國城市現代化相匹配的農村,實現鄉村與城市的同步繁榮,似乎不應有異議。另一方面,中國現代化也是城市化的過程,城市化就意味着農村人財物資源流入城市,農村因此出現了空心化、老齡化,有一些地方的農村不僅沒有比過去更繁榮,反而變得蕭條起來。甚至因爲農村有才幹的年輕人進城去了,農村基本秩序難以維繫。通過鄉村振興來維持農村基本秩序,同樣應成爲當前政策的題中應有之義。因此現在農村政策的重點並非要讓農村與城市一樣繁榮,而是要保持住農村秩序的底線。

鄉村振興作爲三農工作總抓手,有兩個特別重要的關於其內涵的概括:一是二十字方針,即“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是“農業強、農民富、農村美”,可以簡稱“強富美”的鄉村振興目標。按中央部署,鄉村振興戰略有一個很長期的規劃,即要在本世紀中葉全面實現“農業強、農民富、農村美”的鄉村振興目標。這是長期戰略目標,是在中國全面實現現代化基礎上才能達到的目標。目前距本世紀中葉還需要有至少五個五年計劃,所以只可能是遠景。目前階段鄉村振興怎麼做?顯然不可能將遠景目標當作當下的目標。

現在的問題是,中國經濟發展存在顯著的區域不平衡,因此有地區要率先實現農業現代化,率先實現共同富裕,以及率先實現鄉村振興。“率先”意思就是將本世紀中葉“強富美”目標移至當下。率先實現鄉村振興目標的地區、村莊,就成爲全國其他地區學習的典範與榜樣。

同樣的問題在於,有能力率先實現鄉村振興目標的地區或村莊,可能與全國絕大多數地區和村莊具有完全不同的境遇或發展邏輯。以蘇州爲例,蘇州提出率先實現農業現代化,前提是蘇州農民早已市民化了,蘇州農業只需要解決農業本身的問題,而全國絕大多數農村,農業必須要爲仍然留守農村的數以億計農民提供農業收入、就業,蘇州農業現代化的經驗就不可能照搬到全國其他地方去。陝西袁家村通過發展鄉村旅遊實現了“強富美”,袁家村是市場經濟的幸運兒,全國數以千計村莊學習袁家村幾乎沒有成功的,當然也不可能成功,因爲農村旅遊所可以支撐的“強富美”村莊必定是有限的。全國絕大多數村莊所要解決的問題不是“強富美”,而是維持住基本秩序,爲現代化進程中、市場體系下面最爲弱勢的數億農民提供保底和退路。

因此,至少在當前階段,在全國絕大多數農村地區,作爲三農政策總抓手的鄉村振興目標並非是“強富美”。

農業強要分爲兩個階段,不同階段應有不同的目標。最終目標是農業生產率高,裝備現代,技術領先,規模經營,市場競爭力強,可以供給質優價廉的農產品,具有很強國際競爭力等等。但這樣的農業強現在還做不到。

在當前時期,農業必須要同時具備兩大功能,發揮兩大作用:一是保證糧食安全。糧食安全是國家安全的基礎,一旦糧食不能自給,被人卡脖子,在關鍵時期就會出大問題。當然,糧食安全並非一定要生產出糧食儲備在糧庫,糧食生產也並非越多越好,因爲“穀賤傷農”。重要的是保持產糧能力,因此要藏糧於地和藏糧於技。二是要讓缺少進城能力的農民可以從農業中獲得收入與就業。因爲當前中國仍然有2.2億農戶,有近5億農村居民,這就註定中國農業必然是小規模的,是精耕細作基礎上的,不可能一開始就是通過規模經營大農業來實現農業強。只有當越來越多農民進城並可以在城市紮根,從而讓渡出他們的農村獲利機會,需要依託農業的農民人數大幅度減少,中國才能具備發展以規模經營爲基礎的現代農業,纔可以做到通常意義上講的農業強。這還要很長時間,可能還要五個“五年計劃”才能實現。

農民富,如果只看沿海城市經濟帶的農民,以及已進城安居的農民,說這些農民富,應當是沒有問題的。不過,當前農民的主體應當是缺少城市市場機會的農民中的弱勢羣體,這部分農民缺少從城市市場上獲利的能力,往往只能依託農業和農村的有限收入。在農業GDP佔比不到8%的情況下面,即使所有農業收益都歸到農民,農民也不可能富裕起來。

如前已述,當前的中國農民已經發生了巨大分化,大的方面可以兩分:一是具有市場獲利能力的農民中的強勢羣體,這部分農民在市場經濟的汪洋大海中如魚得水,他們抓住市場機遇,通過個人努力,很快就富裕起來,並且帶領全家進城安居,真正在城市紮下根來。當然,也有少數在市場競爭中失敗。二是缺少城市市場獲利能力的農民中的弱勢羣體,其中相當一部分爲農村中老年人,或者說就是農村中的老弱病殘羣體,這個羣體規模很大,佔到了農民中的很大一部分,如果包括進城可能失敗的農民,其規模就更大。對於這部分農民來講,最爲重要的是能與土地結合起來,獲得基本保障。城市體面生活成本太高,留守在村莊的體面生活則是可能的。因此,對於大部分農民來講,他們在未來相當長一個時期不是要富裕,而是要有保障。農業和農村的獲利機會很少,一定要防止本來就少的農業農村獲利機會被少數強勢者致富而壟斷,而應當普惠到所有缺少城市就業機會的農民那裡。

當前農村政策容易出現的問題是,通過政策來實現少數農民的富裕卻可能剝奪大部分農民的生存機會。以家庭農場爲例,農民要獲得相當於城市的收入估計至少要200畝土地,按200畝一個家庭農場計算,全國也就只能容納不到一千萬個家庭農場,而當前中國有2億多農戶。實際上,既然農民中的強勢羣體具有從市場上獲利的能力,國家政策就不應當額外支持。機會最多的市場在城市。或者說,想致富的農民更應當進入城市尋找致富機會。城市機會多、成長快,有遠比農村和農業多得多的致富可能。同樣,通過政策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也很可能演變爲本來在城市獲利的農民中的強勢羣體回到農村與農民弱勢羣體爭利。

農村美,在兩種情況下是真的美:一是在沿海城市經濟帶,城鄉一體,農村早已有機融入到城市之中,農村山清水秀,“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並非虛言。比如美麗鄉村建設走在全國前列的浙江農村,是真的美,蘇南農村、上海郊區農村也都很美。二是在特定區位具有資源條件的農村,可以通過農村美麗環境打造來發展農旅,借農旅來增加收入。但是,全國絕大多數地區的農村美,能做到乾淨整潔就不錯,要“大美”,甚至要“比城市更美”,可以吸引城市人來度假,這就不大可能,因爲美好環境建設是要投入和付費的,環境越好,付費越高。在農民收入有限的情況下面,他們對環境的需要也是有限的。美好環境總是與生活在這個環境中的人的經濟水平相匹配,當前生活在農村的主體是缺少進城能力的農民弱勢羣體,他們收入有限,不可能爲建設美好宜居的環境而付出高額費用。

當前很多地方政府在鄉村振興實踐中目光短淺,將有限財政資源集中用於極少數“強富美”示範點的打造上了,結果可能不僅無法做到真正的“強富美”和鄉村振興,反而惡化了當前三農政策應當重點關照的農民中弱勢羣體的處境,從而破壞了中國現代化的大局。

當前階段鄉村振興的重點不是抽象的“強富美”,而必須要目中有人,即服務於缺少進城能力的留守農村的5億農民。

六、小農立場

2013年我出版了《小農立場》一書,該書封面上寫有這樣一段話:“小農立場是中國的國家立場,民族立場,是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立場。”我這裡講的小農,也可以理解爲小農戶,尤其是當前缺少城市獲利能力的、仍然種着自家承包地的農戶,實際上大多並非農戶全家,因爲很多家庭中的年輕人都已進城去了,而留下進不了城的中老年農民。他們進不了城,身體狀況又還不錯,種自家承包地,有收入,有勞動,有意義,還有建立在農業生產基礎上的村莊熟人社會關係。當前中國仍然有接近90%的農村耕地是由本村農民耕種,其中接近60%仍然由農戶自己耕種(即自家承包地)。除了由留守老年父母耕種自家承包地以外,農村普遍存在因爲種種原因沒有進城的青壯年夫婦,他們從進城農戶那裡流轉土地以擴大耕種規模,形成適度規模經營,他們爲老年人農戶提供農機服務,爲流出土地的進城農民照顧老人或照看房子。通過流轉土地形成適度規模經營的青壯年農民,在社會結構上面我稱之爲“中堅農民”。 “中堅農民”也是靠夫妻勞動力從事農業生產,因此也是小農。

當前中國現代化進展迅猛,城市化高速發展,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城市是經濟成長的主要場所,提供了大量市場機會,農民中的強勢羣體正在進城並從市場中尋找獲利機會。越來越多進城農民在城市獲得了穩定就業與收入,並逐步在城市紮下根來。

因爲經濟成長主要發生在城市,城市是市場最爲活躍的地帶,所以吸引了絕大多數農村有能力進入市場的農民。這些農民是農民中的強勢羣體,與此相應的是,留守農村的大多數是農民中的弱勢羣體,他們缺少進城能力。進城農民中也有人會進城失敗,這些進城失敗的農民很有可能要退回農村。“小農立場”是說,無論是留守農村的農民,還是進城失敗要返回農村的農民,他們都是農民中的弱勢羣體,他們缺少市場能力,所以就需要有一個體制來保護他們,這個可以保護農民中弱勢羣體的體制,就是村社集體、熟人社會和自然經濟共同構成的農村社會體制,即只要他們可以與土地結合起來,就可以獲得基本保障與最後退路,就不至於流離失所、漂泊不定,他們就可以休養生息,積蓄能力,在適當的時候再次進入競爭激烈風險很大收益也多的城市市場。

小農立場因此主張限制城市資本下鄉進入農村和農業,主張建立農村社會體制,強調農村作爲穩定器和蓄水池的作用,防止極端市場化主張。

中國是有14億人口的全世界最大的單一市場,城市的市場競爭充分,其優勝者必定“天下無敵”。市場競爭必然有優勝劣汰,如果農村可以接納大部分市場競爭的失敗者,或市場競爭失敗者並非在城市漂泊流浪,並未形成大規模貧民窟,市場競爭的副作用就可以縮到最小,而推動生產力發展的正面作用則可以充分發揮。農村更加社會的體制與城市更加充分的市場是相反相成對立統一的整體。

中國農村至今仍然保留了相當健全的社會體制,小農仍然有安身立命的地方,進城失敗的農民也可以退回農村。因此,即使出現經濟週期或其他驚濤駭浪的大麻煩,中國農民都能夠發揮穩定器的作用,都有能力吸收破壞性能量,並最後穩定下來。甚至可以說,中國具有世界上最強應對經濟週期的能力。在一次巨型金融海嘯中,不少國家被淹沒了,中國因爲有廣闊的農村腹地,也仍然可以安好。只要保護好了農村這個穩定器,中國就不懼危機,甚至能化“危”爲“機”。

農民與現代化的關係是一個特別值得討論的問題。從全世界來看,現代化往往也是市場化,市場化激勵每個市場主體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因此產生機會產生效率。同時,市場化必然會有優勝劣汰,有兩極分化,甚至還會有經濟週期。正是因此,發展中國家的現代化往往既意味着增長,又容易陷入到不穩定之中,經濟增長的成果毀於政治不穩定。

中國現代化過程中最大的參與羣體是農民,中國農民參與市場的方式與一般發展中國家相當不同,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農民進城參加到城市市場時,他們是從村莊這個根據地出發進入城市市場的,他們進城時並未拋棄農村和土地,甚至他們家庭中的成員(年老父母、年幼子女)仍然留守農村。只有當進城農民真正在城市紮根,他們才離開自己出發的根據地。一旦進城失敗,他們就返回農村。

農民中有參與市場能力的強勢羣體反覆進入城市市場試水,他們中的多數終於可以在市場經濟的汪洋大海中遨遊,他們是現代化的受益者,也是國家的支持力量。進城失敗的農民返回農村積蓄力量,準備再次出發,自己不行了可以寄希望於子代。中國“保護型城鄉二元結構”和農村社會體制,使返鄉農民避免了漂泊流浪。

農民中的強勢羣體進入城市市場,缺少進城能力的農民弱勢羣體數量巨大,在發展過程中,國家不可能建立高水平全覆蓋的社會保障體系,不過,限制城市資本下鄉,留守農村的農民仍然可以與土地結合起來、農村仍然保留了健全社會體制時,國家投入有限財政資源就可以爲留守農村的農民增加很多福利。尤其是,如果可以通過國家資源輸入來激活農村社會體制,形成農村社會互助體制,中國在現代化進程中用有限資源就可以保持一個穩定的農村,獲得農民對現代化的無條件支持,從而將更多資源用於支持科技進步和產業升級,以實現中國現代化的國際突圍。

中國現代化之所以可以順利,中國經濟之所以可以創造奇蹟,中國之所以可以應對幾乎任何危機,就是因爲中國在現代化進程中妥善解決了作爲農民弱勢羣體的小農的問題。正是小農有了出路,中國現代化纔有前途。

本文載於《社會科學》2024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