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藥酒開車挨罰 滯納罰鍰車遭查封
林男車輛因爲滯納酒駕罰鍰,遭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查封並拖吊保管。(新北分署提供)
林男得知後,隔日便前往新北分署繳清所有款項。(新北分署提供)
新北市1名61歲林姓男子,因喝完藥酒後開車接送小孩,結果酒測值超標,吞下3萬元罰單,結果林男滯納罰鍰,被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日前他的車輛停放在路邊停車格,書記官接獲通報後到場查封,並拖吊保管,林男得知後,隔日才趕緊到場刷卡一次付清滯納的款項。
住在新北市泰山的林男,2020年7月中旬某日中午,因身體不適去看中醫師,當時醫師讓他喝一杯藥酒調養身體,醫師也提醒需等酒意退去後才能駕駛車輛;到了傍晚時,他認爲已經退酒,便開車去接送小孩,途中遭一對男女雙載的機車撞上,造成雙方車損,警方到場進行酒測後,發現林男酒測值超標,當場開出3萬元罰單。
不過林男挨罰後,並沒有如期繳納罰款,加上滯納牌照稅1萬2000餘元,於去年11月間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新北分署2度扣押林男存款共2000元,剩滯納款項仍有約4萬元。
新北分署於去年12月27日接獲交通局通報,得知林男車輛停放在林口的路邊停車格,執行人員即刻前往查封,並拖回保管。林男得知後,個日上午致電書記官瞭解案情,下午便親自前往新北分署刷信用卡繳清欠稅及罰鍰。
他向書記官表示,當時並非故意酒駕,只是以爲自己已經退酒,纔會開車出門,不料酒精濃度仍然超標,而且除了酒駕罰鍰外,還要賠償對方5萬餘元,沒想到一杯藥酒代價超過8萬元,還不包括自己的修車費用,真的得不償失。
新北分署呼籲民衆切勿酒(毒)駕及交通違規,以免害人害己,並傷及荷包,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遭受強制執行,切勿輕忽新北分署對於酒(毒)駕及交通違規罰鍰案件持續強力執行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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