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警分局一組長「包庇私娼寮」羈押禁見 警局火速停職

▲屏東恆春警分局一組長曾炳恩被查出,在任職派出所長期間包庇私娼寮。(圖/翻攝Google地圖)

記者陳昆福、趙蔡州/屏東報導

屏東縣恆春警分局上任僅2個多月的一組長曾炳恩被指空,涉嫌在任職內埔警分局龍泉派出所長時,夥同前內埔分局一組長林昆玉等人包庇多間私娼寮及特殊行業。屏東地檢署20日首次傳喚他到案說明,並於21日二度傳喚他進行訊問,訊後認爲他涉案情節重大,將他聲押禁見獲准。

屏東地檢署2022年7月接獲線報,已經退休的前內埔警分局一組長林昆玉、退休員警利姓及程姓員警共3人涉嫌在2015年負責稽查八大行業時,包庇內埔鄉有名的「江南巷」多間私娼寮及其他特殊行業,檢察官復訊後將3人分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偵辦,羈押3人並裁定涉案王姓業者交保。

時任內埔警分局龍泉派出所長曾炳恩當年也一度被檢方懷疑涉案,不過經調查後無事,縣警局後續將他轉調到行政科擔任警務員,又在2個多月前將他調任到恆春警分局一組長,直到檢方近日掌握新證據重啓偵辦,20日首次傳喚他到案說明請回,21日二度傳喚他進行訊問,復訊後將他聲押禁見,法院裁定獲准。

屏東縣警察局長戴臺捷針對此案深表痛心及震怒,除了立即將曾炳恩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報請警政署辦理停職處分外,也秉持「毋枉毋縱、依法究辦」的原則配合地檢署從速調查,如違法屬實,將從嚴究責絕不寬貸,以端正優良警察風紀,避免類似案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