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牛中國之爭再起波瀾:泰國天絲長沙敗訴

作者 |鄭皓元 劉恬恬|實習生

主編 |陳俊宏

中泰紅牛商標之爭硝煙再起。

7月30日,紅牛中國布聲明稱,長沙中院(2021)湘01民初564號民事判決書7月29日已駁回泰國天絲起訴中國紅牛長沙經銷商華廈糖酒公司商標侵權的全部訴訟請求。次日,泰國天絲隨即發佈聲明迴應稱,一審判決尚未生效。8月1日,中國紅牛針對泰國紅牛(下稱“泰國天絲”)質疑長沙中院判決的聲明,再次發佈聲明,稱長沙中院判決有事實依據,合理合法,並表示對違背契約精神的行爲堅決鬥爭到底。

公開報道顯示,湖南省長沙市華廈糖酒有限公司創建於1992年,也是中國紅牛的大商之一,合作已有21年,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年銷售額超過2億元。

而此次泰國天絲敗訴的案件爲:2021年泰國天絲以侵害商標權爲由發起對華夏糖酒的訴訟。分析指出,泰國天絲是希望通過起訴部分銷售華彬紅牛的商戶和經銷商,試圖打擊華彬快消品經銷商的信心。

而近日長沙中院經過審理最終認定,“天絲公司目前尚無充分有效的證據證明紅牛公司侵犯了天絲公司的商標權,故其在本案中主張紅牛公司的下級經銷商糖酒公司侵犯商標權依據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隨後,泰國天絲於7月31日發佈的聲明,稱長沙中院”作出的一審判決尚未生效且不具有可執行性,天絲集團將依法上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但該聲明未對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21)湘01民初564號)認定的50年《協議書》真實性、中國紅牛“獨佔經營權”等實體問題作正面迴應。

據瞭解,2016年開始的中泰紅牛之爭一直膠着,雙方的戰場也從“訴訟戰”打到“渠道戰”,而雙方訴訟爭奪的一個關鍵點,即華彬快消品拿出的中國紅牛股東方50年合作協議是否有效。

紅牛中泰之爭事件回顧

紅牛的中泰之爭要追溯至2016年。1993年,泰國天絲創始人許書標爲在中國生產紅牛飲料而來到海南投資建廠,因紅牛飲料含有咖啡因、肌醇等需審批才能用於生產的添加劑成分,直至1995年初,因未取得生產許可批文而始終無法投產。

事情在1995年發生了轉機,華彬集團創始人嚴彬與泰方在中國合資成立了中國紅牛,並引入中國食品工業(集團)公司(下稱“中食公司”)和深圳中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浩公司”)爲合作方,最終取得了批文,中國紅牛也因此上市。

根據約定,泰國紅牛創始人許書標提供品牌授權,嚴彬負責生產銷售。經過雙方多年的深耕,紅牛在中國獲得了巨大的成功,2016年紅牛的銷售額超過200億元。但2012年許書標去世後,接任的許馨雄突然發難,從2015年底開始,隨着商標註冊臨近到期,泰國天絲和華彬集團的矛盾逐漸爆發。

泰國天絲稱雙方的合作期限爲20年,而中國紅牛的商標許可在2016年10月6日已到期,而華彬集團則拿出一份四方合作協議書,稱中國紅牛享有在中國境內獨家生產、銷售紅牛飲料的權利,有效期限爲50年(自1995年11月10日至2045年11月9日)。在一次活動中,華彬集團創始人嚴彬怒斥泰國天絲,表示“有人想要摘桃子。”

目前雙方的爭論和案件核心仍未有定論。目前雙方訴訟爭奪的一個關鍵點仍是,華彬快消品拿出的中國紅牛股東方50年合作協議是否有效。目前該核心訴訟還遲遲未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