竑榮申請水泥園區案 民代要求撤案

臺南市安定區竑榮實業申請水泥園區案,立委陳椒華(前排左二)及「反安定水泥園區自救會」要求市府撤銷此案。(洪榮志攝)

日前臺南市政府大動作拆除安定區竑榮實業違法生產設備,但立委陳椒華與「反安定水泥園區自救會」12日指出,市府此舉只是「作作樣子」,因竑榮正向市府申請將6公頃的一般農業區變更爲工業區,目前僅待區域計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即過關,要求不要放任農地浮濫變更,應該撤銷此案。

市府經發局則強調,此案僅原則同意可行性規畫報告書,並未代表同意園區覈准報編。此外,依據經濟部2020年3月20日的公告,預拌混凝土製造、水泥及混凝土製品製造爲非屬低污染事業,此最新法令已納入都發局開發計劃小組審查依據,該公司當時報編園區法令未將該行業列爲非屬低污染,未來將依最新公告審覈此類開發計劃申請。

經發局還說,對民衆陳情環境污染會影響健康與違規擴大使用部分,市府會將民衆意見納入稽查項目,後續如有發現違規生產情形,將依照工廠管理輔導法、區域計劃法、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污染防制法、廢棄物清理法、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規定,對違規與污染事實加重處分。

陳椒華等人認爲,已經審議通過的「臺南市國土計劃」,將竑榮安定廠所在區域劃設爲「農業發展地區第二類」,意旨此區域應以「農業生產功能」爲主,以「避免農地持續流失」,但市府對此案卻逐步核發變更農地許可,與國土永續精神背道而馳,足見市府欲搶在國土計劃實施前,以該被淘汰的區域計劃法,繼續放行浮濫變更農地。

陳椒華等人還呼籲,市府應立即啓動國土永續規畫,實踐保護鄉土決心,力阻農地污染,力擋農地流失,在最後一關區域計劃委員會審議中撤銷此案,也呼籲內政部不得再任意更動已審議通過之臺南市國土計劃,中央及地方都應即刻接軌國土永續規畫,阻止臺灣環境持續崩壞。

經發局指出,竑榮依產業創新條例規定提出申請報編產業園區,面積6.26公頃,產業類別以預拌混凝土製造、水泥及混凝土製品製造(混擬土磚、柱及管)及非金屬礦物製造業爲主,並於2017年11月30及2019年3月23日舉行2場公聽會,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的意見,經相關單位審查符合法令規定,於2019年7月11日原則同意可行性規畫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