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豹潭溪水暴漲釀6死 監院糾正新北市政府

虎豹潭溪水暴漲釀6死 監院糾正新北市政府(本報資料照)

新北市虎豹潭「梳子壩」六人落水溺斃事故,大方公司於舉辦戶外教育活動安全維護與風險管理上涉有重大違失。監察院認爲新北市政府顯未善盡場域管理責任,14日通過糾正案,並於今日對外說明。另大方公司負責人塗淑芳涉犯過失致死、業務侵佔及違反稅法等犯罪嫌疑,依法義務告發。

2021年10月16日有28名親子參加天大地方自然文化有限公司透過網路招攬舉辦的健行及生態導覽戶外休閒活動,其中2大4小於橫越虎豹潭「梳子壩」時,突然間遭遇暴雨水量瞬間暴漲、水流湍急,因該公司無人在前方導引,又未獲悉不要通過虎豹潭「梳子壩」之指示,遭衝落北勢溪致6人均因溺水窒息而死亡。

監察院認爲,大方公司於「戶外教育的安全維護與風險管理」上有嚴重瑕疵與重大違失。惟事故現場無任何警告標示、廣播系統,以及落水所需之救生設備,新北市政府事前顯未善盡場域管理責任,事後卻推託其非權責機關顯有怠失。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內政及族羣委員會、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聯席會議於2月14日通過葉大華、蔡崇義及範巽綠三位監察委員所提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新北市政府。

查案監委指出,虎豹潭溺斃事件凸顯未成年兒少參加業者透過網路揪團招攬從事具風險性戶外休閒活動,相關活動權責機關、所應遵循之法規及督導機制均付之闕如,究虎豹潭溺斃事件所涉戶外休閒活動之主管機關爲何尚待釐清。

查案監委表示,爲避免憾事重演,行政院應督導觀光局召集有關機關根據戶外活動之風險屬性予以分級管理,而於現行法制不足之際,可研訂全國適用之戶外活動定型化契約,就「資訊揭露」、「導入專業人員與配備」及「保險」等三大面向加強規範,並加以宣導、推廣,以促請業者自律,強化戶外活動安全。

另外,查案監委提到,近來戶外教育已形成新興學習風潮,加上業者提供體驗自然活動盛行,教育部應積極向教師、學童與家長推廣戶外教育及戶外休閒活動之風險管理認知,並儘速研議完成「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修正事宜;同時也顯現出業者責任保險、兒童保單健檢尚待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