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發佈最新公告!2025年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繼續

極目新聞記者 康旭陽

通訊員 沈商軒

2025年1月1日,極目新聞記者從湖北省商務廳獲悉,根據商務部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安排,湖北省2025年將繼續開展汽車、家電、家裝廚衛和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並做好跨年度政策銜接工作。

關於汽車以舊換新

從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國家汽車以舊換新政策發佈之日期間,報廢或轉讓本人名下符合條件舊車併購買符合條件新車的個人消費者,納入補貼支持範圍,補貼條件和補貼標準按照《湖北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鄂商務發〔2024〕15號)、《湖北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鄂商務發〔2024〕22號)和《關於進一步做好湖北省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鄂商務發〔2024〕37號)執行。

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僅部分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註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等4類證明材料,並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證明的消費者,納入2025年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支持範圍,申請人相應報廢的機動車和所購買的新車應符合《商務部等7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商消費函〔2024〕392號)有關要求。

從2025年1月1日起,每名消費者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和一次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同一輛新車只能選擇申領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或置換更新補貼。

2025年湖北省汽車報廢更新和置換更新補貼政策將在2025年國家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出臺後另行發佈實施。

關於家電、家裝、廚衛及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

在2025年國家相關政策出臺前,湖北省家電、家裝廚衛及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補貼活動按照2024年《湖北省家電以舊換新工作補充細則》(鄂商務發〔2024〕35號)、《湖北省家裝廚衛“煥新”工作實施細則》(鄂商務發〔2024〕36號)、《湖北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實施細則》(鄂商務發〔2024〕34號)》執行。

(來源: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