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擅打美容針 判半年罰百萬
賴姓護理師擅自替一名女子臉部施打玻尿酸、肉毒桿菌,不料導致女子鼻部皮膚黑腫,經醫師診斷鼻部皮膚已壞死,合併前額與鼻部血管炎;新竹地院審理終結,賴女被依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刑6月,併科罰金100萬元。示意圖/ingimage
判決指出,賴女是竹市一間診所護理師,不具合法醫師資格,二○二二年十一月,賴女向一名女子稱可施打玻尿酸、肉毒桿菌等人體侵入性美容保養項目,獲對方同意後,賴以針筒注射方式,替女子施打臉部玻尿酸、肉毒桿菌等侵入性之醫療行爲。
女子因施打這些針劑,導致鼻部皮膚黑腫,事後至臺北榮總醫院就醫,經診斷才知鼻部皮膚壞死合併前額與鼻部血管炎等傷害,憤而提告。
法官認爲,賴女具有護理師資格,理應知道自己無合法醫師資格不得執行醫療業務,卻仍在無醫師指示情況下,擅自爲女子執行施打玻尿酸、肉毒桿菌等人體侵入性醫療業務,所爲不但影響醫療制度健全發展,更造成女子鼻部皮膚壞死合併前額與鼻部血管炎傷害,至今尚未完全痊癒。
法官考量賴女坦承犯行,診所已陸續給付女子醫療費用、無法出國旅遊損失、住院與治療期間各項雜費、工作損失等費用合計七十餘萬元,但雙方仍未達成和解,依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她六月徒刑,併科罰金一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