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婁底一男子造謠“某校園爲明代關押蘇三的監獄”被處罰

據湖南婁底市公安局婁星公安分局通報,近日該局萬寶派出所對一起散佈“某校園爲明代監獄”的網絡謠言案進行查處,並行政處罰1人。

通報稱,近日,萬寶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轄區一居民發佈了一條時長約20秒的謠言視頻。視頻內容中,背景爲婁底某校園圖片,一男子指着背景上的學校稱該校園爲明代關押蘇三的監獄。視頻剛發佈不久,便有8000餘次瀏覽量。

經公安機關覈查,此信息爲謠言,民警迅速傳喚發佈該作品的作者配合調查。據交代,其爲了提高自己短視頻的瀏覽量、點贊量,通過某短視頻平臺發佈該虛假視頻。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對其行政處罰。

普法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