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嫩妻擋不住男教師猛烈攻勢!租屋激戰200次 綠帽夫不忍了

人夫主張,他和妻子婚後共同育有2名子女,生活原本幸福美滿。(圖僅示意 / 報系資料照)

臺中市一名教師阿豪(化名)於疫情期間,結識前來學校協助施打疫苗勤務的人妻曉寧(化名),二人在朝夕相處之間擦出火花並多次發生性行爲,遭人夫抓包憤而提告求償。法院審理,判處阿豪須賠償20萬元,人夫不服再提上訴遭到高院駁回。全案確定。

人夫主張,他和妻子曉寧婚後共同育有2名子女,生活原本幸福美滿。2021年7至8月間,於衛生所工作的妻子在疫情期間出公差至某所國中的疫苗快打站工作,並因此結識教師阿豪,不料卻隱瞞自己已婚身份接受對方的猛烈追求,二人交往後還多次在同居的租屋處發生性行爲超過200次。

人夫說,雖然他和妻子於同年12月間簽署離婚協議書, 但尚未正式離婚,仍盼着妻子爲了還沒成年的2個孩子回心轉意,但曉寧與阿豪的交往卻間接造成這段婚姻瀕臨決裂,甚至對接送孩子逐漸失去耐心,讓他的精神飽受痛苦,憤而提出告訴。

曉寧辯稱,僅與阿豪在租屋處聊天吃飯,二人並無密切交往,甚至幽會性交多達200次以上,後來既然與丈夫簽訂離婚協議書並約定日後前往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因此後來就算阿豪擁抱她,也應無侵害配偶權。

法院審理,勘驗人夫提供的照片,經查雖阿豪與曉寧確實有在租屋處擁抱、牽手,但無法以此認定二人有更進一步的關係,不過該舉動卻逾越一般男女界限,非一般婚姻配偶所能容忍,導致人夫精神上深受痛苦、情節重大,因此認爲請求損害賠償核屬有據,判處阿豪須賠償20萬元。

人夫主張賠償金額過低,向高院提起上訴。高院審理,認爲本案賠償20萬元有理由,維持原判決。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