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震險受災保戶 預估理賠金額1億400萬 持續增加
▲各界派員並出動搜救犬,支援206花蓮地震搶救工作。(圖/記者張一中攝)
目前產物保險就花蓮地震災區投保住宅火險附加地震險的保戶,展開清查及關懷服務,至中午前的調查統計預估理賠金額1億4百萬元,住宅戶數及商業戶數約80多戶,而該資料仍會隨時更新及增加。
2月6日晚間11時50分花蓮地區發生芮氏規模6.0強震,最大震度7級,目前初步統計花蓮受災戶80多戶。
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則依據產險業者通報資料,已投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且受損金額約1億4百萬元。
目前明臺產險已聯繫到33戶受災保戶,已展開臨時住宿費20萬元的理賠機制。
臺灣產物保險則清查出震災範圍的投保戶有13戶,其中已聯繫到10戶保戶,還有3戶仍未聯繫到保戶本人,正由當地服務人員積極聯繫瞭解中。
而產險公會至中午爲止,接到多家產險公司的回報,預估受災保戶理賠金額7千萬元,而目前已辦理出險的住宅戶數爲26件,將會盡快將住宅臨時住宿費每戶20萬元理賠給保戶。
商用部分的保戶,例如工廠等用途,已由保險公司派員前往現場會勘,會初步估損情況,若很明確的爲全倒戶者,則可儘快依保單投保金額全額理賠。
臺灣產物保險指出,住宅地震基本保險承保範圍,包括地震震動、地震引起之火災、爆炸、山崩、地層下陷、滑動、開裂、決口及地震引起之海嘯、海潮高漲、洪水等危險事故所造成之房屋「全損」。
每一住宅建築物的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爲限,本保險保險金額以投保時保險標的物之重置成本定之,其重置成本逾新臺幣150萬元者,保險金額爲新臺幣150萬元。
另給付每一住宅建築物臨時住宿費用新臺幣20萬元。
住宅地震保險的理賠標準則爲,依據《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保單條款》第56條規定,保險承保損失,係指住宅建築物直接因本保險契約承保之危險事故所致之全損。
而所謂「全損」,係指.經政府機關通知拆除、命令拆除、或逕予拆除。經保險合格評估人員評定、或經建築師公會或結構、土木、大地等技師公會鑑定爲不堪居住必須拆除重建、或非經修復不適居住且修復費用爲危險發生時之重置成本百分之五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