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面曝光!新北包租公擁上億財產 竟逼11歲腦麻兒窩垃圾堆受寒

張錦麗說明,男童居住環境相當惡劣,堆滿了雜物專案小組人員是用爬的進去。(圖/社會局提供)

記者羅婉庭臺北報導

針對新北永和12歲男童受市府緊急保護安置一案,社會局長張錦麗15日表示,因男童3歲後就未有健保的就醫紀錄,且未入學,專案關懷小組12日晚間破門進入男童家中,發現男童窩在沙發上,在寒流8度下只蓋薄被住家環境髒亂不堪,屋內漆黑且出入口遭雜物堆積阻礙,專案小組是爬進垃圾堆將男童救出。

社會局爲了男童的身心發展以及受教權益,透過高風險整合型安全網跨局處查找行方不明兒少關懷行動專案小組,甚至協請檢警協助,終於12日晚間找到男童,已經做妥善緊急安置,市府仍會努力尋求與家長合作,以男童的最佳利益考量

▲▼男童居住環境相當惡劣。(圖/社會局提供)

張錦麗說明,男童因父母離異,由父親監護撫養,但父親以保護爲由,幾乎讓男童過着與外界隔絕的生活,男童逾入學年齡卻未入學,市府強迫入學委員會多次送通知單,但遭拒收,在一次確實送達後,父親卻又將男童戶籍遷往屏東,蓄意躲避教育單位的追蹤,剝奪男童的受教權

張錦麗表示,專案關懷小組由副市長謝政達主持,積極進行資料比對,並整合社政、教育、警政消防衛政民政等,鍥而不捨追查,終獲男童行蹤,發現男童身形瘦小,僅有12顆牙齒,疑似因與外界隔絕,而有身心發展遲緩現象。因此以違反兒少權法及強迫入學條例,妨害兒童受教等權利,協請地檢署協助偵辦。

張錦麗表示,男童父親雖以此向法院聲請提審,但已於14日遭法院駁回,法官認爲新北市政府緊急安置於法有據,駁回男童父親的聲請。

張錦麗強調,市府爲保障兒童身心健全發展及受教權益,保護安置是最不得已的做法,後續社工仍會持續與家長溝通,共同努力,讓男童未來能在適當的環境中成長,並接受適當教育。

教育局副局長人豪補充說明,當初發現男童屆滿學齡未入學報到後,學校即積極追蹤,同時請永和區強迫入學委員會協助男童入學,也曾請警政協助,惟男童父親長期以出入境方式移動,以致難掌握行蹤,強迫入學委員會雖多次開立警告書、勸止通知單,但家長仍不願配合。未來在男童安置穩定後,教育局會全力協助男童入學,以確保受教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