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招生專業目錄

一、招生方式與計劃

華南理工大學2025年將在經濟學、法學、文學、理學、工學、管理學、醫學、交叉學科等學科門類招收攻讀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在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化工、資源與環境、土木水利、生物與醫藥、風景園林七個專業學位類別招收攻讀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我校博士研究生採用本科直博、碩博連讀、公開招考三種招生方式,其中,公開招考博士研究生均通過申請考覈制選拔方式擇優錄取。本科直博、碩博連讀、申請考覈制分批次招生,相關專業招生計劃如已完成,將不再進行下一批次招考。

招生專業及計劃數詳見華南理工大學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目錄所列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包含各招生方式計劃數(不含部分國家專項計劃),最終計劃數將根據教育部下達我校的2025年招生計劃數及各招生院系生源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二、學習方式與學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學習方式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制一般爲4年,本科直博生一般爲5年,最長學習年限爲規定學制加3年,其他按學校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願意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身心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入學體檢要求。

3.具有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兩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

(二)以本科直博方式報考的考生,除滿足上述“(一)基本條件”外,須爲獲得本科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培養潛質。

(三)以碩博連讀方式報考的考生,除滿足上述“(一)基本條件”外,須爲在校期間表現良好、具有博士研究生培養潛質的華南理工大學在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且須符合學校公佈的申請條件。

(四)以申請考覈制方式報考的考生,除滿足上述“(一)基本條件”和學院(系)公佈的申請制細則要求外,還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碩士畢業生。考生報考時應已修完所有碩士課程並提供成績單,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碩士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其中,攻讀境外學歷學位者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人員。其中,獲境外學歷學位者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只可報考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需同時符合下列各項要求:

(1)獲得學士學位6年以上(含6年,從獲得學士學位日期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

(2)已修完所報考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學位課程(須提供學校研究生教學管理部門出具的成績證明)。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

(4)發表5篇及以上在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國外學術刊物或被SCI、EI、ISTP檢索的相關論文,其中第一作者論文不少於2篇;或作爲主要完成人獲得1項及以上省部級學術、科技獎勵;或主持過1項及以上省部級科研或重大工程技術課題。

四、招生流程

本科直博招生按照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程序報名、複試及錄取,於2024年10月前完成;碩博連讀招生流程另行發佈;申請考覈制招生流程如下:

(一)網上報名

考生報名前應與意向報考導師聯繫確認導師是否有招生計劃,報考導師不作爲最終錄取導師依據。所有報名考生均需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提交報名信息。

網上報名時間爲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15日。考生報名前應及時查看報考指引和公佈的報考院系申請考覈制實施細則,如實、準確提交報名信息並認真核實,如有弄虛作假行爲,將被取消報考資格或錄取資格。

(二)網上確認

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2日期間,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根據報考指引提示,按照報名時間分批登錄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系統(https://yanzhao.scut.edu.cn/)確認報考信息、提交相應資料,完成繳費。

學歷審覈結果爲不通過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應補充材料,方可進行後續確認流程,否則報考資格無效。

(三)送交報名材料

網上繳費成功後,考生須根據報考指引要求將申請材料於2024年11月25日前(以寄送郵戳爲準)寄(送)各申請學院(系),如通過郵寄方式須使用郵政特快專遞(EMS),報名材料是否已被接收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統查詢。

(四)申請材料審覈

1.報名資格審覈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招生學院(系)根據報考條件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未通過審覈的考生不予參加材料評審和綜合考覈。

2.材料評審

各學院(系)組織專家對申請人員提交的學習成績、學術科研成果、參與各類研究實踐情況、碩士論文、獲獎以及研究計劃等方面材料予以評分。各學院(系)根據考生申請材料的評審成績,擇優確定進入綜合考覈的考生名單。

(五)綜合考覈(複試)

綜合考覈工作由各學院(系)組織。考覈內容詳見各學院(系)公佈的申請考覈制實施細則以及複試錄取工作方案。考覈時間由招生學院(系)自定(時間、地點以複試通知爲準)。

同等學力考生在綜合考覈階段須加試由學院(系)組織的兩門碩士階段專業基礎課,不合格者(低於60分)不予錄取。

五、錄取與就業方式

(一)我校根據招生計劃以及考生的學習能力、學術素養等,結合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按照複試前公佈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辦法,在綜合考覈後進行導師、考生雙向選擇,在計劃範圍內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覈不合格、綜合考覈成績低於60分、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考生的資格審覈結論和材料評審、複試成績僅在本招生年度有效。未於本招生年度規定時間內參加審覈、複試者,不予錄取。被錄取新生的入學資格只在當學年有效。

(二)錄取時各專業(方向)招生計劃數將根據生源情況及教育部最終下達計劃數適當微調。專業目錄中部分導師爲廣西大學、貴州民族大學、桂林理工大學兼職博導,只接受廣西大學、貴州民族大學、桂林理工大學教師通過“對口支援專項計劃”報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幹在職攻讀博士學位計劃”招生專業爲馬克思主義理論,招生計劃及招錄要求以教育部下達文件爲準。

各類國家專項計劃按照教育部等國家有關部門和學校相關規定,結合教育部實際下達招生計劃數綜合考慮,擇優錄取。

(三)博士研究生錄取類別按就業方式分爲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

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入學前須將人事、組織關係、檔案轉入學校全脫產學習,參與學校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定(已就業的考生在錄取通知書發放前還需提供原就業單位的離職證明材料)。畢業時採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自主擇業。

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入學前須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在職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檔案、人事、戶口、工資關係不轉入我校,不參與學校研究生獎助學金評定,畢業後回定向單位就業。

(四)除招生專業目錄中特別說明外,我校各學院(系)定向就業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的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0%(招收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的院系一般不超過5%)。凡有定向就業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在讀的導師將不能再招收此類學生。我校定向就業專業學位博士研究生的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50%。國家專項招生計劃不受以上限制。

六、入學時間

2025年9月入學(具體時間以錄取通知書爲準)。

七、學費與獎助

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爲10000元/年,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爲40000元/年(國家專項計劃以協議爲準)。

學校對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設立“校長獎學金”“助研崗位獎學金”“助教崗位獎學金”等,資助標準合計最低爲每年58200元/人(各類專項計劃以專項招生簡章或協議爲準)。

八、違規處理

考生須保證填報信息及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如有提交虛假信息和材料、作弊及其他違紀行爲,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學校有關文件處理。

九、信息公開與監督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將通過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發佈,考生應及時查閱瞭解相關招生信息。

(二)學校有關部門全程監督各招生學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況。如有異議,考生可向招生學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也可向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或學校紀委提出申訴。對招生工作中存有異議者應在招生年度內通過諮詢或者信訪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十、其他事項

(一)部分國家專項計劃、我校與鵬城實驗室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等招生辦法另行公佈。

(二)現爲定向就業的在學或應屆碩士畢業生、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務年限內的在職人員考生,報考前應徵得原定向就業(服務)單位的同意。考生與工作單位如因報考問題引起的糾紛而造成不能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考生應如實選擇報考和錄取類別,不得弄虛作假,錄取類別一經確定將不能修改。

(三)各類報名申請材料如無特別說明,均只需提供複印件,所有報名材料提交後概不退還。

(四)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擁有兩個及以上學籍。

(五)根據教育部最終下達計劃和學院(系)計劃完成情況,部分學院(系)在2025年4月左右開展第二次招生。

(六)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簡章另行公佈。

(七)若上級部門在本招生年度出臺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將做相應調整並及時公告。

(八)聯繫方式

聯繫電話:020-87113401

電子郵箱:adyzb@scut.edu.cn

信訪電話:020-87113401(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020-87110195(學校紀委辦公室)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號華南理工大學篤行樓(2號樓)102室

郵政編碼:510640

官方網址:https://yz.scut.edu.cn/

微信公衆號:華南理工大學研招辦(scutyzb)

本簡章由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華南理工大學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附件2:華南理工大學2025年各招生院系申請考覈制實施細則

附件3:華南理工大學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報考指引

附件4:報考華南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專家推薦信

華南理工大學 學生記者團

信息來源: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微信編輯:鮑恩

初審:鮑恩

二審:盧慶雷

終審:鄒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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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轉載,敬請聯絡

郵箱:hgxcb@s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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