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王子GPS監控新光公主妻行蹤 2審判拘20天被撤銷發回更審
▲華南王子林知延在妻子、新光公主吳欣盈車上裝設GPS案,有罪判決遭撤銷發回。(圖/資料照)
華南銀行副董事長林知延,接受律師劉宗欣建議,在當時的妻子、新光人壽副總經理吳欣盈的座車安裝GPS衛星定位器,監控行蹤。吳欣盈提告,林知延一審獲判無罪。但高等法院二審改判林知延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9日將有罪判決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林知延、吳欣盈2011年4月結婚,當時因2人身價不凡,被喻爲王子與公主的世紀婚禮。但兩人僅結婚2年多,就發生問題。林知延2013年諮詢律師劉宗欣後,找了徵信業者,在吳欣盈的車輛上裝上GPS,紀錄吳欣盈的車輛位置、行蹤。但吳欣盈的司機發現被不明車輛跟監,檢查車輛後,發現裝設在後保險桿內的GPS,報警處理後才揪出林知延的行爲。
林知延與劉宗欣等人被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判林知延等人無罪。案經上訴,高院二審去年4月間宣判,高院改認定林知延與律師、徵信業者均有罪,犯刑法「妨害秘密罪」,其中林知延改判拘役20日、劉宗欣也判20日,兩名業者分別判50日與30日,均可易科罰金。
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爲本案「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雖然徵信業者持攝影機拍攝吳欣盈在飯店房間內、店家裡面及計程車內之影像,但是否「無故」,有必要重新釐清;另外對於「非公開活動」、「侵害被害人之隱私」的部分,論述也不足夠,須一併釐清。故此,最高法院將二審有罪判決撤銷,發回更審,但其中一位徵信業者林姓女子的部分,因逾期上訴,她的部分先行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