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承包僑委會影片製播案 審計部調查認定:違反預算法

華視承包僑委會1199.4萬元「全球僑愛、心繫臺灣」影片製播案,4月間遭藍委林奕華質疑以政府標案做置入性獨家新聞,違反公廣集團應是媒體典範自我要求。審計部與立院預算中心近日認定,該案有違預算法與侵犯智慧財產權之虞。(截自林奕華臉書)

華視承包僑委會1199.4萬元「全球僑愛、心繫臺灣」影片製播案,4月間遭藍委林奕華質疑以政府標案做置入性獨家新聞,違反公廣集團應是媒體典範自我要求。審計部與立院預算中心近日認定,該案有違預算法與侵犯智慧財產權之虞。

僑委會去年底推動「全球僑愛、心繫臺灣」系列影集採購案,盼藉呈現僑胞在世界各地貢獻故事影片,讓國內民衆瞭解僑胞對臺灣的支持,凝聚僑胞向心力,強化僑社聯繫,提供海內外僑胞與國內民衆溝通管道。

標案去年10月29日由華視得標,必須自得標隔日起至今年12月23日止履約。

但審計部調查發現,已製播完成的公開放映影片,包含去年12月17日與今年2月16日完成的「踏出地平線、僑見全世界」系列影片第1、2集,片尾標示機關名稱與「廣告」的字體過小,違反預算法要求的執行原則。

此外,僑委會「全球僑愛、心繫臺灣」影片製作標案要求,得標廠商華視要依不同題材與面向規畫12集節目主題,華視則據以規畫第3集「臺美同盟」與第5集「在地深度連結」中,訪問駐地大使有關臺美關係、臺德互動與合作等議題。

但立法院預算中心調查發現,華視將標案部分訪問,如烏俄看臺灣、臺德友好等內容,搶先於4月7日與17日以「獨家新聞」方式公開播映,且未標示辦理機關名稱及加註「廣告」,僑委會應釐清,相關情形是否有侵害智慧財產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