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發三點聲明 駁外界對其入駐52臺看法

華視進駐52臺一事外界爭議頗多,14日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舉行的「公共媒體法推動進度與我國公廣集團面對全球數位化發展規畫專題報告中,更有多位立委提出質疑,對此華視發出三點聲明。(中時提供)

華視進駐52臺一事外界爭議頗多,14日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舉行的「公共媒體法推動進度與我國公廣集團面對全球數位化之發展規畫」專題報告中,更有多位立委提出質疑,對此華視發出三點聲明,強調華視由公廣基金會監督總經理願接受立法院備詢監督,經向文化部李永得部長請示,爲維護新聞專業和獨立,52臺臺長將不會至立院接受相關備詢。

華視自認雖隸屬於公廣集團一員,但公共化之後,仍依靠廣告收入爲經費來源,盈虧自負,「原規畫公共化應政府編列預算,買回其餘民間持有之股份並由政府附負擔捐助,在此情形華視當依循無線電視公股處理條例第4章第14條『公共化無線電視事業播送之節目、廣告,不得爲政黨宗教團體宣傳。』,但因附負擔捐贈尚未落實,華視並無此義務。」現階段仍以商業電視臺模式承接廣告業務

華視澄清,「本公司莊總經理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NCC提到給公廣集團一個機會時並不知情。此一言論證明,華視申請進入52新聞頻道,絕無所謂政府幹預或是預寫劇本等荒謬之說」。聲明更強調以此言論指稱政府或相關單位有干預,實爲倒因爲果混淆視聽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