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老公出軌「人狗一起照顧」 她氣炸提告敗訴

陳女掌握丈夫曾接江女愛犬狗就醫,還一起遛狗等行爲,蒐集相關證據提告求償。(示意圖/shutterstock)

陳姓女子懷疑丈夫楊姓男子與另名女子有不正當關係,她掌握,對方養的小狗生病,楊男還幫忙載送,2人還一起遛狗,陳女蒐集對話紀錄和跟拍照片,提告求償40萬元,但法官根據陳女提出的事證,無法認定2人有不當交往,判陳女敗訴。

判決指出,陳姓女子與楊姓丈夫於2011年5月結婚,但她控訴,丈夫從自2022年起至2023年1月止,與另名江姓女子疑似有不正當關係,拍下2人私下對話,江女寫「以後6:20分不要叫我起牀了,徹底離開我的生活」、「…你老婆就不會跟你離,慢慢過吧,…我不想介入」,楊男則迴應:「你就是讓我努力奮鬥的動力」、「其實我很希望我們之間都不要存在有任何人…」、「我知道癩蝦蟆想吃天鵝肉,自己配不上你」、「往後還有機會我一定好好把握,不再輕易再失去你」等對話,還發現丈夫還協助載江女愛犬看醫生、一同遛狗等等,甚至一起出遊,憤而提告求償40萬。

江女反駁,楊男是哥哥的朋友,雙方只是朋友關係,外出、用餐,均合乎正常社交份際,並無任何親密行止,更無婚外情存在,小狗生病原先是請哥哥協助,但他因有事忙碌,才由楊男協助;楊男也稱,他與江女只是一般朋友,且陳女未經徵得他同意,無故翻拍手機畫面,取得LINE對話,已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嫌,無證據能力等。

高雄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爲對話尚不能證明雙方有男女交往逾矩情形,加上部分照片內容可見2人並肩同行,但無牽手、搭肩、摟抱等親密互動等,且非二人單獨出遊,綜合相關事證,認爲陳女未能舉證證明2人逾越一般人通常社交份際,足以危害婚姻生活的男女交往行爲,因此駁回陳女之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