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推3草案嚴管SRF 環團反質疑瀆職
固體再生燃料(SRF)爭議未止。圖爲正在興建的SRF廠。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爲接軌國際固體再生燃料分級制度策略,環境部今天說,已再預告3項修正草案,對較高污染料源以最嚴格大型垃圾焚化爐標準要求。環團質疑,未做致癌風險評估就稱最嚴格是瀆職。
外界關注配合「資源循環零廢棄關鍵戰略」推動事業廢棄物燃料化,可能衍生污染。環境部繼112年7月預告相關修正草案,今天發佈新聞指出,爲接軌國際固體再生燃料(SRF)分級制度策略,並回應各界要求強化資源循環燃料管理制度,20日再次預告3項修正草案。
3項修正草案包含「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燃料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應符合混燒比例及成分標準之燃料」及「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環境部表示,藉此強化源頭燃料分級管理、明列各類燃料使用對象及高規格要求應裝設的空氣污染防制設備。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長張順欽接受媒體訪問時說,針對較易、可能造成污染的成分,除了要求污染防制設備必須具備去除這些污染物的功能,監測項目也要求必須加裝保障氯化氫(戴奧辛前驅物)、一氧化碳燃燒要完全的設備。
張順欽並說,使用這些燃料、鍋爐、發電設施要定期檢測,1年至少2次,這些要求都是比照目前國內最嚴格的大型垃圾焚化爐標準來要求。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則說,現在看到環境部認爲在戴奧辛、致癌性重金屬方面要訂定排放標準,顯然就是之前沒有排放標準是很大的錯誤;改組後,環境部相關管理單位、縣市政府環保局人力都沒增加,嚴重質疑即使有標準,管理也會出問題。
陳椒華表示,塑膠廢棄物要再利用,但是化石燃料本來就不該是再生能源,經濟部應督促環境部趕快訂定標準。
另外,她說,製造端部分,塑膠的材料要製成SRF也會排放很多廢棄物,目前沒看到嚴格的標準,又已有產製SRF廠商鄰近住宅區,排放污染、影響健康的問題很大;有關致癌物問題,沒有做致癌風險評估、健康風險評估,就斷然說是最嚴格的標準,質疑環境部瀆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