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續推環保設施發電 目標供92萬戶家庭1年用電量
環管署指出,公有環保設施每年約可發電37億度,約可提供92萬戶家庭1年用電量,並減少185萬噸碳排放,共創廢棄物妥善處理、資源循環與能源轉型三贏目標。(本報系資料照)
環境管理署於今年8月22日成立,將朝向「一般廢棄物妥善處理」「環境衛生品質提升」「科技執法守護環境」及「土壤及地下水永續管理」等四大願景邁進,明年度預計投入42.5億元推動環保設施優化等工作,其中目標公有環保設施每年發電37億度,約可提供92萬戶家庭1年用電量。
環境部今(27)日舉辦「環境管理署業務亮點」記者會,環管署由環境督察總隊與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會合併成立,統籌一般廢棄物管理、環境衛生、環境執法與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等業務。
在一般廢棄物處理方面,環管署持續輔導地方政府新設及優化環保設施,推動焚化廠升級整備以維持穩定焚化量能,並透過掩埋場活化與整理整頓工作,增加容量做爲廢棄物分類暫存、分流轉運、再生粒料銀行、機械分選、綠能發電、打包暫置等多功能用途,賦予掩埋場緩衝與調適的新定位。
環管署指出,公有環保設施每年約可發電37億度,約可提供92萬戶家庭1年用電量,並減少185萬噸碳排放,共創廢棄物妥善處理、資源循環與能源轉型三贏目標。
環管署署長顏旭明表示,未來也將推動「環境美質促進法」的溝通與立法,以塑造美質環境、提升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成效、提升環境衛生及國人生活品質,並有效運用公共建設計劃、社會發展計劃與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改善環保設施、照護清潔隊員、提升公共廁所環境友善度、補充稽查人力及科技執法、推動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預防與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