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稅於民工程大 恐延至年後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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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委會28日邀請財政部、內政部就「政府實施房地合一稅政策成效及稅收分配運用效益」專題報告,但焦點全部集中在超徵稅收要採取何種方式「還稅於民」。由於稅收超徵4,500億,又碰到景氣衰退,是否「還稅於民」與「如何還稅」成爲質詢重點。

財政部代理部長阮清華表示,立委所提的兩種型式,即採現金髮放或「發N倍券」,目前都在研議中,但兩者必須都要法源依據且編列預算通過才能發放。

至於發放時間,倘若無法趕在立法院在1月13日召開的本會期最後一次會議通過,恐怕最快要等農曆年後才能發放。立委林楚茵質詢,行政院會即使在29日通過,也得趕在立法院延會的最後一次會議前通過,纔有可能在農曆年前發放,尤其許多民衆認爲發券還要印製,因此無法在年前拿到。

對此,阮清華迴應,無論是發券或現金,都要有法源依據且經過預算程序獲立法院同意之後才能發放。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則質疑,財政部近年也推動多項舉債計劃,但超徵的稅收並沒有攤平債務,不能拿財政狀況作爲拒絕還稅於民的理由。

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也追問,現在朝野立委都有「還稅於民」的共識,執行上到底是發現金再搭配排富條款或發N倍券?

若要發N倍券,之前五倍券的行政成本就花費20幾億元,比發現金要付出更多成本。

民進黨籍立委林楚茵指出,今年超徵金額扣除「多還債的部分」,還有4,000億元資金可用在還稅於民,目前關注的是如何才能以最快速度進行。她也指出,恐怕不能以新冠肺炎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中的預算來進行,因爲當初預算8,400億元,現在只剩550億元,還稅於民無法直接用該特別預算處理,必須另外進行。